青海省对拉面从业者的补贴政策
- 2019-07-23 14:29
- 西海都市报
青海新闻网·青海新闻青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客户新闻:为支持“青海拉面”产业市场的加速发展,青海省鼓励劳动者开设拉面店或从事相关物流配送,原辅材料生产等。在行业内,按照规定,省,省外登记的户籍企业应当遵守补贴政策。
首次创业补贴:对于大学毕业生,就业困难的雇主,退休军人,以及三江源地区的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在省内开办拉面店或从事相关物流配送,原辅材料生产等。如果您在公司外开设拉面店并获得营业执照并运营三个月以上,您将获得一次性的启动补贴。其中,2000元为自营职业补贴,3000元为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合伙企业补贴。
创业的一次性奖励:省内拉面店的经营或物流配送,原辅材料生产,或省外拉面店开业的相关业务,依法登记,取得营业执照和正常运营一年以上,按规定一次性创业奖励。其中,大学毕业生获得1万元创业奖励;失地农民,生态移民,退役军人,残疾人,三江源地区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城镇就业困难等失业人员,创业就业5000元;
一次性岗位发展补贴:在省内,拉面店在全省注册或相关的物流配送,原料生产等,每个新开工,招聘一个有就业困难的人,按1000的规定人民币一次性补贴,每个企业实体的最高补贴金额不超过2万元。对于在省内外注册拉面店并吸引青海国民就业的青海企业家,他们可以按照上述标准给予一次性创业就业补贴。对于省内招聘劳动力的就业,有必要做好新入职人员的就业登记工作。
社会保险补贴:对于省内高校毕业生开设拉面店,缴纳社会保险费,企业职工实际养老金,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费应当予以补贴。减少70%。补贴期为3年。
围绕建设“青海拉面”品牌,支持创建一批拉面面条示范店和龙头企业,推动拉面产业升级,提升青海拉面的整体形象和市场竞争力。
加大对劳动力品牌的支持和推广:支持当地支持,推广“华龙牛肉拉面”,“萨拉家族”等现有劳动品牌,统一门店数量,形成“青海拉面”特色,实现快速发展。在此基础上,鼓励运营商树立品牌意识,不断拓展“青海拉面”品牌集群。
鼓励连锁经营:鼓励从业人员开展连锁经营和电子商务业务,并为加入品牌连锁经营的拉面店奖励2万元。奖励资金可以按一定比例支付给特许经营店和附属主题店,奖励资金可以有效地用于鼓励拉面连锁经营的效果。具体的支付比例和程序由地方当局决定。 (莫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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