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鉴定方法发布明确八种

  • 2019-07-25 15:22
  • 东南网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出台

明确8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类型,6项认定依据及2档认定等级

东南网7月24日(福建日报记者张颖实习生陈汉卿)近日,福建省教育厅,财政厅,农业和农村事务办公室(省扶贫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民政部,退伍军人事务部公安部门,急诊科,残疾人联合会等9个部门联合发布了《福建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办法》澄清8类有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6个认可基础和2个认可水平,并为有经济能力的学生提出“信息比较,定量评估,学校评估,学校调查和鉴定”等4个标识。家庭困难方式和不同部分的具体应用。

《办法》很明显,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确定工作目标是指经济能力难以满足学校学习和生活基本费用的学生。

针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当前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办法》明确建立了由9个部门组成的工作协调小组,建立了部门联动和信息共享机制。

福建省将有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分为八类:家庭成员,家庭成员,低收入(包括特殊支持人员),家庭学生,孤儿,残疾学生,烈士,英雄模特和牺牲,1至4年级。战争中的军事人员,公安民警,综合消防救援队伍的子女,特殊照顾子女,残疾家庭子女等经济困难家庭。

为了促进更加科学规范的识别工作,《办法》明确界定了“家庭经济,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学生消费,特殊群体因素,突发事件等影响家庭经济状况的因素”作为依据。六项主要认证。根据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难易程度,难以设定两个层次。

在过去的学生筹款工作中,有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被认为是最困难的部分。《办法》创新性地提出了识别方法和工作机制,取消了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身份识别的规定,并采用了“信息比较,定量评估,学校评估和学校调查”的识别。方式。特别是,当学校需要识别时,鼓励通过大数据进行分析以确认接收者。

各级各类学校均可通过“福建省文件编制和其他学生信息管理系统”,“全国学生资助信息管理系统”,“国家技术学院电子注册统计信息管理系统”和学生信息管理系统。和系统基本数据。进行在线比对识别。

《办法》明确规定识别工作必须经过五个步骤:提前通知,个人申请,学校识别,结果宣传和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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