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些退休军人和其他特殊照顾接受者再次提高了养老金补贴标准

  • 2019-07-25 15:28
  • 人民网-人民日报

北京,7月24日(李龙义,郑玉珍)退休军事部和财政部近日发布通知,提高部分退役军人和其他特殊护理人员的养老金和生活补贴标准。

从2019年8月1日起,残疾人(残疾士兵,残疾人警察,残疾人国家机关,残疾民兵移民工人)残疾养恤金标准,“三种类型”(烈士幸存者,牺牲士兵)幸存者和幸存者的养老金标准已故士兵,“三红”(乡镇红军的退伍军人,乡镇西部的红军退伍军人,红军的红军),生活补贴标准增加了按现行基准计算,现已增加10%。现有的退伍军人生活津贴每人每月增加200元。烈士老人生活津贴标准由现在的每人440元提高每月490元。上述资金由中央政府承担。

返回退伍军人的生活津贴从每人每月550元提高到每月600元,参加审判的退役军人的生活津贴从每人每月600元增加到650元。每人每月人民币。每年义务兵役每月增加补贴5元,每月40元。上述资金由中央政府和地方财政按比例筹集。

招标后,一等战争,公共和病残人员的军人养老金水平分别为88,150元,85,370元和每人每年82570元,分别比2018年高出8010元,7,760元和7,510元。

受益人,军人牺牲幸存者和死者幸存者的正常养老金标准分别增加到每人每年27,980元,24,040元和22,610元。在乡镇退役红军退伍军人中,在西路军红军退伍军人和红军失去人员生活补贴标准,分别增加到61130元,每人每年61130元和27580元。

据了解,这是去年8月1日部分复员军人和其他特殊护理人员补贴标准的增加,再次提高了乡镇复员军人的生活补贴标准,充分反映了党和政府退役军人和其他特殊照顾对象,特别是对国家做出突出贡献的退伍军人的照顾和照顾。

这是改革开放以来残疾军人残疾养恤金标准第26次提高,“三级”正规养老金标准和“三红”生活补贴标准第29次提高。

头条推荐
图文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