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打算接受投诉和工作机制纳入法律

  • 2019-07-25 15:30
  • 北京青年报

第十五届北京市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于昨天召开,会议审议了《北京市街道办事处条例(草案)》。北京青年报记者从会议上了解到,该市实践探索的党建工作将“街道乡镇口哨,部门报告”和无投诉工作机制纳入法律,《条例(草案)》澄清了八项职责街道办事处,将公布职责清单,街道将不负责清单以外的职责。此外,区政府根据居民的满意度评估街道工作。

 以“三率”为依据考核工作

北京市司法局局长李福英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就《北京市街道办事处条例(草案)》发表声明。李富英提到,目前该市有152个街道办事处,其中中心城区有101个,外郊区有51个。今年,该市发布了一些文件,如《关于加强新时代街道工作的意见》,并探讨了处理投诉等工作机制。

《条例(草案)》巩固党建领导“街头镇口哨,部门登记”和处理投诉机制的经验,规定全市建立健全投诉处理制度,依托公民服务热线,按照作为地域管理和责任分工,建立处理居民索赔的制度,并使用居民要求的回应率,解决率和满意率来规范激励,监督和评估。

街道办事处应当及时接受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直接反映的申诉,或通过公共服务热线,新闻媒体,互联网等,并在职责范围内立即处理申诉。有关政府部门和公共服务机构应迅速回应街道办事处的职责。

 不得随意给街道办“加担子”

《条例(草案)》巩固的街道办事处的机构改革成果,规定在街道办事处设立内部办事处,并明确八个领域的主要职责。市政府应当依法确定街道办事处的职责清单,并向社会公布,不得随意增加街道办事处的职责。

街道办事处此前曾进行过“重大体制改革”。《条例(草案)》显然,街道办事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全面建立人民生活保障,城市管理,安全建设,社区建设等工作机构,建立统一的综合行政执法机构。依法申请设立公共机构,开展政府服务,公民活动和上诉。除非组织的特殊法律和法规明确规定,否则不得在街道上设立机构或添加标志。

街道办事处的主要职责包括组织和实施与居民生活密切相关的公共服务,实施相关政策,组织城市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辖区内的综合行政执法,组织辖区内安全社区建设,组织,指导和监督各区的居住区。物业管理,指导和监督管辖区内业主会议和业主委员会的组建和重选。

“街道办公室是一个篮子,所有任务都安装在其中”的现象将会发生变化。《条例(草案)》规定市政府依法确定街道办事处的职责清单,并向社会公布。市政府可以依法确定与居民生活密切相关的行政执法权力,街道办事处可以有效承担。具体行政执法授权清单由市政府制定,并向社会公布。未经市政府批准,街道办事处不承担除这两项规定清单以外的职责。

居委会还将有一份任务清单。民政部门和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制定居民委员会名单,市,区政府工作部门和街道办事处,不得向居委会提交任务清单以外的事项。

街道办将有执法赋权清单

《条例(草案)》理顺条形关系。街道办事处设立的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可以分区办事处的名义开展综合行政执法活动。根据工作需要,街道办事处可以组织和协调有关部门政府工作部门及其在街头派出的办事处,开展联合执法。街道办事处还将列出行政执法权力清单,该清单将由市政府制定并向公众公布。

此外,街道办事处在履行职责时享有六项职能。首先,它参与管辖区内设施规划的准备工作;二是对全市和地区重大问题以及涉及管辖范围的重大决策提出意见和建议;工作部门响应居民的要求,开展执法活动;四是协调,监督和全面处理涉及多个部门的综合事项;五是对区政府工作部门的工作评价和人员任免提出意见和建议;六是上级行政机关下沉的人员和资金的整体管理和自律。

 编制资源向街道办倾斜

《条例(草案)》在保障和监督方面已经澄清了许多规定。建议区政府综合考虑街道功能区位,区域面积,人口规模等因素,优化街道资源配置,科学合理地配置街道准备。根据向街道办事处编制资源的原则,街道的行政设施显然是该区的行政设施。总比例。全市建立了完善的协调员管理制度,街道办事处按照本市有关规定使用集中管理人员。

个人方面,街道行政和企业设立人员的工资应高于地区级行政机关的工资;年度评估和奖励指标应高于该区行政机关的平均水平。街头工作人员依法享受假期和体检等福利待遇。该市为街头工人建立了容错和纠错机制,并鼓励他们采取行动。

在评估方面,建立基于管辖区居民满意度的街道工作评估制度,辅以居民委员会和区政府工作部门的评估,监督检查和第三方评估,区政府工作部门不得单独在街道办事处工作。评定。

街道办事处应当按照区政府的规定,组织辖区内的单位,居民代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和政协委员,对区政府的工作部门进行评估,评估结果应纳入绩效考核。

亮点

市人大建立了“双组长制”立法课

市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介绍了《北京市街道办事处条例(草案)》的立法工作,并提到市人大常委会对立法特殊班级的工作机制进行了创新。是市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市人大常委会法律事务办公室,市委社会工作委员会的工作组织。民政局和市司法局设立专门的起草工作班,实行市人大常委会和市政府领导共同主持的“两组长制”。规定了重大的立法问题。

《条例(草案)》突出中央决策部署的实施和市委的相关要求,通过立法引领北京改革创新成果的保护,包括实施党建领导“街道乡镇口哨” ,该部门报告“和”收到案件“。该立法还体现了通过立法确保党的建设引领基层政权,建立具有首都特色的超大型城市治理体系的特点。

鉴于长期存在的权力不明确,街头负担沉重的问题,这一立法以问题为导向,解决街道责任不明确,推进权力下放,解决基层执法问题等问题。块。它全面准确地反映了法规的主要制度设计,打破了基层的实际问题。

本集团/记者李泽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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