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莆田提高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标准

  • 2019-08-01 16:04
  • 福建日报

(记者陈胜忠,陈荣福)近日,福建省莆田市医保局,市财政局,市税务局联合发布《关于做好2019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的通知》,提高2019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贴标准,重大疾病保险标准,重大疾病调整。保险免赔额和报销比例明确规定。

《通知》澄清,2019年,各级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补贴标准将从2018年的每年490元每人每年增加30元,达到每人每年520元。财政部门应当按照规定的标准及时补足资金,再连同省财政已经发放的补助资金,各级财政补贴将分配给城乡居民的财政专用账户。医疗保险基金在9月底之前。到2020年,个人捐款将增加30元,即每人每年250元。各地应在2019年12月底前完成个人缴费,确保所有贫困人口参加基本医疗保险。

城乡居民大规模疾病保险的功能也得到进一步改善。 2019年,城乡居民30元(15元)的经济援助中有一半用于提高重大疾病保险能力。同时,调整现金保险免赔额和报销比例。在年度保险期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因疾病发生的医疗费用,扣除基本医疗保险一般住院报销后,合规医疗费用的个人负担超过13900元,包括在内在报销重大疾病保险时,不加盖。线。具体的报销标准根据指定医疗机构的水平而有所不同。其中,乡镇,县,市,市外成人的报销率分别为80%,75%,70%,67%。报销未成年人的比例是在成年人的基础上,相应增加5%。

此外,参与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贫困人口(特殊支持者,贫困人口和低收入者)减少了50%,支付比例提高了5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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