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明年城市建筑垃圾利用率将达到20%以上

  • 2019-08-01 16:05
  • 燕赵晚报
明年城市建筑垃圾利用率达20%以上

河北省出台文件鼓励因地制宜利用建筑垃圾

各地要进一步完善建筑垃圾分类管理办法,对建筑垃圾的储存,运输,消费和利用进行分类。到2020年,全省城市建筑垃圾资源利用率将达到20%以上;到2025年,它将达到50%。省住房和建设厅,省发改委,省工业和信息化部,省自然资源部,省生态环境部联合发布《关于加强建筑垃圾管理和资源化利用工作的指导意见》,以提高这一目标。

《意见》建议各地应尽可能优化建筑设计,尽可能延长建筑物的使用寿命,同时确保功能的使用。如果政府投资或政府投资的建筑物不符合设计寿命,则不得拆除。因公共利益需要提前拆除的,应当公布意见,接受公众监督。

认真贯彻历史文化街区划分和历史建筑的确定,切实加强对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的保护。推进绿色建筑,预制建筑和商品房全面翻新。

同时,各地要进一步完善建筑垃圾分类管理办法,按工程渣,混凝土,砌块砖,路面沥青,轻质材料(木材,塑料,布等)和金属材料对建筑垃圾进行分类。储存,运输,消费和利用。禁止将生活垃圾和工业废弃物混入建筑垃圾中,将含有危险废物的建筑垃圾纳入环境监理,按照环保法规进行处理。

规范施工管理。在建设(拆迁)组织计划中,应制定和监督现场建筑垃圾储存,分类管理,环境保护,清理运输等特殊措施。市区环境卫生部门应当协调物业服务企业或街道办事处,加强对垃圾装修装修的管理,如定点仓储和统一运输。按照“四个统一”的要求,对车辆进行统一编号,统一标记,统一密封,改造,统一安装卫星定位装置,实现建筑垃圾无尘运输和动态监管。整个过程。

此外,各地应将建筑垃圾处理设施作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合理规划布局,加快设施建设,形成尽快满足城市发展需要的能力。鼓励各地通过特许经营,投资补贴,政府采购服务等方式引导建筑垃圾利用和处理项目的社会资本投资。政府选择符合法律要求的经营者。各地要重点培育一批技术装备先进,能耗低,环保安全标准,资源利用率高的重点企业,以发挥示范作用。

《意见》还鼓励根据当地条件充分利用建筑垃圾,促进再生产品的推广。在政府投资的市政基础设施,海绵城市建设和住房建设中,优先使用符合质量标准的再生产品或获得绿色建筑材料标识。 (记者冯月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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