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天津和河北将统一绿色建筑评估标准

  • 2019-08-01 16:06
  • 新华社

新华社北京7月31日电(记者李家瑞)记者从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获悉,京津冀住宅和城市建设部门将共同组织京津冀协调标准根据新的国家标准《绿色建筑评价标准》。《绿色建筑评价标准》准备工作,将在北京,天津和河北形成统一的绿色建筑评估要求。

新的国家标准《绿色建筑评价标准》将于2019年8月1日实施。根据该标准,绿色建筑被定义为“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减少一生中的污染,为人们提供健康,适用和有效的使用空间,最大化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高质量建设。“

绿色建筑评价指标体系包括五个类别:安全性和耐久性,健康和舒适,便利的生活,资源保护和环境宜居。根据评估分数,绿色建筑分为四个层次:基本层,一星,二星和三星。

北京市城乡建设委相关负责人表示,京津冀地区将形成统一的绿色建筑评估要求,充分发挥标准的基础和辐射作用,实现概念协同,技术协同和管理协同作用,带动京津。绿色建筑行业正在共同发展。

京津冀协同标准《绿色建筑评价标准》的编制将整合建筑,健康建筑,智能建筑,低碳建筑,海绵城市等新概念和新成果,丰富和拓展绿色建筑的内涵,提升新时代优质绿色建筑的质量。

京津冀协同标准《绿色建筑评价标准》标准准备分为四个阶段:草案准备,专家论证和征求意见,技术审查,批准发布和备案。准备期为2019年至20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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