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将建立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

  • 2019-08-13 11:17
  • 河北日报

明确所有权,明确权利和责任,严格保护,顺畅流动,有效监督

河北省将建立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

最近,河北省自然资源部发布了《关于统筹推进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建议到2020年,基本建立一个所有权明确,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通顺畅,监督有效的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自然资源保护不断增加,资源开发利用效率得到显着提高。

实施意见提出完善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实行承包土地所有权,承包权和经营权的“三权分立”,探索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和使用权的“三权分立”。加快建立地上,地表,地下建设用地使用权,促进空间的合理开发利用。在雄安新区进行了三维分层和土地供应试点。

进行登记确认自然资源的权利。坚持资源登记,公共财产权和统一权利确认。到2023年,基本完成自然保护区,自然公园,湿地,草原,重点国有林区等重要生态空间的登记,逐步实现自然。全面覆盖资源登记,明确界定所有地域和空间内各类自然资源资产的产权,制定各种自然资源资产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的界限。建立健全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提高公共服务能力和水平。

促进自然生态空间系统的恢复和合理补偿。组织编制省,市,县土地和土壤生态恢复计划,协调湖泊和湖泊景观治理的实施。坚持摧毁和补偿的原则,建立和完善依法占据各种自然生态空间和破碎矿产的职业补偿制度,严格占用条件,提高补偿标准。实施和完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负责生态环境破坏的责任人应当承担维修或者赔偿责任。如果责任人遗失,应遵循领土管理原则,恢复工作由各级政府按照事项的权限进行。按照谁修缮和受益的原则,鼓励社会投资实体通过提供自然资源资产使用权等措施从事生态保护和恢复。 (记者邢杰珍,记者姜惠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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