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经纬客户2月6日电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6日发布《关于在房地产领域加强疫情防控严格落实复工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深圳房地产企业坚决执行延期复工要求,暂停房地产项目现场开业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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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表示,《通知》旨在有效实施中央、省市防控新冠状病毒感染引起的肺炎疫情计划,有效保障公众生命安全和健康,做好房地产领域疫情防控工作,有序恢复生产和工作。
《通知》建议坚决执行延期复工的要求。各深圳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经纪机构、房地产评估机构(以下简称“房地产企业”)应严格执行2020年2月9日24: 00前复业的要求。2月10日后,各房地产企业应根据深圳市及所在辖区的防疫要求,并结合企业自身情况,按程序备案后方可复业。在此期间,所有企业都应依法保护员工的合法权益。
《通知》明确在复工后执行房地产领域相关活动的要求。各房地产企业要严格遵守相关要求,认真落实企业防疫责任主体,按照《深圳市企业复工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预防控制指引》落实检疫和卫生防护措施,确保防控机制到位、人员调查到位、设施材料到位、内部管理到位,明确内部防疫控制责任机制。 建立企业员工行踪信息调查和重点监控类别名单,落实必要的防控材料,确保工作场所消毒工作到位,员工安全防范措施到位,切实做好访客信息登记工作。
同时,在广东省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应急期间,我们将坚决杜绝一切人员聚集活动,暂停房地产项目现场开业活动,暂停房地产中介机构的离线房屋检查活动(出租企业自有物业除外),暂停重点疫区现场评估业务活动。各物业管理公司应加强人员管理,暂停经纪人员带客户到居民区看房的活动。具体恢复时间将另行通知。
《通知》强调所有房地产企业都应如实、及时地向相关部门提交相关信息。各区房地产行业主管部门应与街道、社区等相关防控部门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及时掌握辖区内企业情况,做好日报记录,必要时对企业进行检查监督。它不落实的主要责任,为所有房地产企业,未经报备擅自复工或不符合规范要求的,一经核实,将暂定其相关业务经营活动或网签,记入房地产行业诚信管理档案;情节严重,引发疫情传播的,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中信经纬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