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27个省开展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试点

  • 2021-02-02 16:39
  • 新华网

全国医保局:全国27个省开展跨省门诊费用直接结算试点

国家健康险局1日宣布,新增山西、内蒙古等15个省区为跨省直接结算普通门诊费用试点。截至目前,已有27个省(区、市)开展了跨省普通门诊费用(不含门诊慢性病)直接结算试点工作。

新增试点项目包括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福建、江西、山东、湖北、广西、海南、陕西、宁夏、青海、新疆等15个省、自治区。首批89个统筹地区和663个定点医疗机构开业。

自2018年起,长三角、京津冀、西南五省(区、市)相继启动跨省普通门诊费用直接结算试点。截至2020年底,北京、天津、河北、上海、江苏、浙江、安徽、重庆、云南等所有统筹地区,以及四川、贵州、西藏等部分统筹地区,已开通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的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1万家,累计直接结算超过300万家。

据了解,已办理基本医疗保险各省医疗费用直接结算的备案人员,同时开通了普通门诊费用直接结算服务,无需另行备案。普通门诊异地就医的其他人员,按照参保地异地就医管理要求办理异地就医记录,在上述试点地区的试点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时,可按规定直接落户。

此外,不同省份医务人员直接结算的门诊费用原则上以就诊地点及相关规定规定的支付范围(基本医疗保险药品、医疗服务项目、医用耗材等的支付范围)为准。).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起付标准、支付比例、最高支付限额等报销政策按参保地的规定执行。

据报道,全国医保服务平台APP提供异地就医备案功能。22个省170个统筹地区的参保人员可以依托全国统一的网上备案渠道办理备案。同时可以在线查询已开通普通门诊试点的统筹地区和定点医疗机构。

为了保障被保险人的权益,不成功的费用将在试运行期间直接结算,原报销渠道仍保留。

头条推荐
图文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