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五”税制改革的亮点:消费税征收环节向后移动

  • 2021-04-26 14:40
  • 经济参考报

回到征收环节,稳步规划地方消费税改革,加快推进

作为“十四五”期间税制改革的“关键事件”,消费税改革正释放出加快步伐的明确信号。近日,继“十四五”消费税改革部署后,财政部等相关部门负责人纷纷谈及下一步消费税改革的思路,并透露了相关政策思路。日前,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课题组赴广东省就完善现代税制、地方税体系、直接税体系进行专题调研。业内人士指出,目前消费税改革的方向和路线图已经明确,预计将加快推进。

消费税是以消费品营业额为征税对象的各种税收的总称。一般在生产和进口环节缴纳,是典型的间接税。从税收来看,消费税是目前我国第三大税种。2020年,我国国内消费税收入将达到12028亿元,约占全国税收的7.79%。2021年一季度,国内消费税收入5154亿元,同比增长18.5%。

“十四五”计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提出“调整优化消费税范围和税率,征管环节向后移,稳步下移”。不久前,财政部有关负责人在国务院办公厅新闻发布会上表示,下一步将完善地方税体系,合理配置地方税权,理顺税费关系。根据中央和地方收入分配改革方案,消费税征收环节将向后移,地方政府将稳步推进,并结合消费税立法推进改革。

在完善地方税和直接税制度、适当提高直接税比重的背景下,本轮消费税改革的方向已经基本定型:调整征收范围和税率;收集链接向后移动;税收稳步减少到地方,同时把消费税立法作为一个整体来考虑。

事实上,自1994年引入消费税以来,经历了几次重大的制度调整,包括2006年的消费税制度改革、2008年的成品油税改革和2014年以来的新一轮消费税改革。经过逐步改革完善,税制框架基本成熟,税制要素基本合理,运行基本稳定。2019年底财政部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法(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稿整体保持现行税制框架和税负不变。

“消费税作为我国第三大税种,改革有利于更好地规范市场主体的经济活动,发挥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的导向作用;通过把消费税放在地方一级,调整中央与地方的收入分配关系,建立和完善现代税制,发挥税收在国家治理中的基础、支柱和保障作用。”国家会计学院财政政策与应用研究所所长李告诉记者《经济参考报》。

征收环节的后移是当前消费税改革的关键举措。“消费税征收环节向后移动,从生产环节逐步调整到消费环节,有利于补充地方税收来源,完善地方税制建设,进而为消费税立法做准备。”李指出,近期实施的一系列减税、减费政策,大大减轻了企业和个人的税收负担,同时,地方政府税收增长也受到一定压力。将消费税收入纳入地方控制,有利于补充地方税源,完善地方税制。

中国社会科学院财政经济研究所副研究员江镇告诉记者,消费税改革是在现代税制改革的大框架下进行的,也是为了适应建立新的发展模式的需要。目前,中国经济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结合地方税制的完善,利用消费税改革来激发地方积极性是一个很好的切入点。此外,消费税改革可以更好地引导消费行为,优化消费结构。

在江镇看来,消费税改革不可能是全面的。“不同的征收范围和应税消费品对税收有不同的影响。在向后运动中,一定不能一刀切,要注意轻重缓急,优先推进条件,慢慢推向全局。”

李指出,消费税改革的基本目标是保证中央和地方现有财政结构的稳定。未来,消费税将在调节中央与地方收入分配、降低地方金融风险、引导地方政府优化经营环境等方面发挥更加积极的作用。同时,征收环节的后移等改革具有一定的连续性,需要通过立法手段巩固以往改革的成果,增强相关消费税政策的权威性,使其在税收的经济调节中发挥更好的作用。实施法定税收原则是税制改革的基本方向。结合消费税立法推进改革,继续推进其他符合条件项目的试点改革,也是下一步要实施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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