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修订《非寿险业务准备金管理办法》

  • 2021-08-10 17:50
  • 央广网

8月10日电 为进一步完善非寿险业务准备金监管体系,增强非寿险准备金监管的科学性和有效性,提高保险公司准备金管理水平,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对原中国保监会发布的《保险公司非寿险业务准备金管理办法(试行)》(保监发〔2004〕13号命令,以下简称《试行办法》)进行了修订,形成《保险公司非寿险业务准备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

《征求意见稿》共分为六章42条。第一章总则,主要界定适用的业务和组织范围;第二章是准备金的类型和评估方法,定义了非寿险业务各种准备金的定义和提取方法;第三章是内部控制管理,要求保险公司在准备金管理的各个环节进行内部控制管理;第四章为监督管理,明确了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派出机构对非寿险准备金监督管理的内容和方式,第五章为法律责任,根据《保险法》明确了与非寿险准备金相关的违法违规行为;第六章附则,解释实施时间未尽事宜。

与《征求意见稿》相比,《试行办法》的修订内容主要有六个方面:一是非寿险准备金评估规则与会计准则、第二代监管体系相协调;二是总结提炼非寿险准备金监管的实践经验,梳理《试行办法》配套规范性文件中的准备金监管相关制度,集中在《征求意见稿》;三是增加内控管理规定,督促保险公司完善非寿险准备金工作相关制度;四是加大监督管理法规力度;五是根据《保险法》增加法律责任规定,明确与非寿险准备金相关的违法行为;第六,删除《试行办法》中的备付金报告部分,作为细则单独下发。

“《征求意见稿》的发布,有助于进一步完善非寿险业务准备金监管体系,增强非寿险准备金监管的科学性和有效性,提升保险公司准备金管理水平。”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相关部门负责人在回答记者关于《征求意见稿)》的提问时表示。

“一是《征求意见稿》将非寿险准备金监管制度与会计准则、偿付能力监管规定相协调,为保险公司非寿险准备金的评估管理提供了更加完善、可追溯的制度基础。二是梳理非寿险准备金监管的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原保监会发布了一系列关于非寿险准备金监管的规范性文件,涵盖了准备金基础数据管理、回顾性分析、工作底稿、准备金报告等。但没有系统梳理和完善。《征求意见稿》梳理总结上述内容,形成一套非寿险准备金监管体系。三是填补了非寿险准备金监管制度的不足。《试行办法》在内控管理、监督管理、法律责任等方面存在欠缺。在准备金监管实践中,也存在分行准备金随意调整、准备金利好释放等问题。因此,本次修订重点关注准备金的监管制度和法律责任。清晰详细。”上述负责人解释道。

下一步,中国银保监会将广泛听取各方意见建议,根据意见建议进一步修订完善《征求意见稿》,适时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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