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实施城市更新要严格控制大规模拆迁

  • 2021-08-11 11:37
  • 央广网

8月11日电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以下简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10日宣布,为引导各地积极稳妥实施城市更新行动,防止房地产开发建设方式过度、大拆大建、急功近利等问题,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研究起草了《关于在实施城市更新行动中防止大拆大建问题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并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

《征求意见稿》提出坚持划定底线,防止城市更新变形。

一是严格控制大规模拆迁。除违章建筑和被认定为危险建筑的建筑外,不允许大规模集中拆除既有建筑。原则上,旧城更新单元(区)或项目的拆除面积不应大于总建筑面积的20%。鼓励小规模、渐进的有机更新和微改造,倡导对既有建筑分类审慎处置。除已被专业机构认定为危险建筑且无修缮留存价值的违法建筑和房屋外,其他既有建筑应主要进行修缮加固,完善设施设备,提高节能水平,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对于拟拆除的建筑,要加强评估论证,广泛征求公众意见,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履行报批手续。

二是严格控制大规模建设。除了建设必要的公共服务设施外,不会大规模增加新的建设规模,不会突破老城区原有的密度和强度,不会增加资源环境的承载压力。严格控制旧城改扩建、新建建筑规模和建设强度。原则上,改造单位(面积)或项目内的拆建比例不应大于2。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允许适当增加房屋改造建筑面积,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完善公共服务设施和基础设施。鼓励探索区域规模规划,加强超密集区域功能疏解,积极拓展公共空间和公园绿地,保持适度密度,提升城市宜居性。

三是严格控制大规模搬迁。不要大规模强行搬迁居民,改变社会人口结构,切断人地文化关系。要尊重居民安置意愿,鼓励就地安置,改善居住条件,维护邻里关系和社会结构,更新单元(区)或项目居民就地就近安置率不低于50%。践行共创美好环境幸福生活理念,推动城市更新与社区治理同步推进,鼓励房屋所有权人和使用人参与城市更新,形成共建共治共享氛围,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四是保障住房租赁市场供需稳定。如果不对城中村等连片老城区进行大规模短期拆迁,住房租赁市场的供需失衡将导致新市民和低收入人群租房难。鼓励稳步实施城中村改造,完善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改善公共环境,消除安全隐患,同步做好中低价位、中小套型的长租房建设,统筹解决新市民、低收入困难群众等重点群体的租赁住房问题。住房租金年涨幅不超过5%。

此外,《征求意见稿》还对保留城市记忆、稳步推进转型升级提出了具体要求。“不随意拆除、迁移具有保护价值的历史建筑和旧建筑,不爱护、不利用、不修缮、随意闲置。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表示,各地要不断加强实践总结,不断完善体制机制和政策,探索推进城市更新试点,加强对各市(县)工作的监督指导,督促对在建和批准建设的城市更新项目进行复评,重新完善城市更新试点工作方案,对涉及改头换面、大拆大建的彻底整顿。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表示,将定期对城市更新行动进行调研指导,及时研究协调解决困难问题,积极推动出台相关政策,推动城市更新行动的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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