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等六部门联合发文:依法严肃查处各类逃废债行为

  • 2021-08-19 11:35
  • 央广网

8月19日电 据央行网站18日消息,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的重要精神,完善债券市场法律体系,建立健全各项制度,并与之抗衡。有序、透明、开放的多层次债券市场体系,近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监会和外汇局联合发布《关于推动公司信用类债券市场改革开放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0100)

《意见》指出,近年来,我国公司债券、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公司债券等企业信用债券市场健康快速发展,在服务实体经济、优化资源配置、支持宏观调控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进一步推进企业信用债券市场改革开放和高质量发展,有助于畅通国民经济循环,促进经济转型和结构调整,支持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

《意见》从完善法律体系、推进发行与交易管理分类衔接、提高信息披露有效性、加强信用评级机构监管、加强投资者适度管理、完善定价机制、加强监管统一执法、协调宏观管理、推进多层次市场建设、扩大高水平开放等十个方面,提出了推进公司信用债券市场改革开放和高质量发展的具体意见。

《意见》强调,要持续夯实公司信用债法律基础,推动研究制定公司债券管理条例。按照分类衔接原则,推动公司信用债券市场发行、交易、信息披露、投资者保护等各项规则和标准逐步统一。债券发行要符合国家宏观经济发展和产业政策。禁止结构性债券发行。坚持“卖方负责、买方负责”的原则,引导投资者提高风险识别能力。集体诉讼与当事人和解制度探析。

《意见》要求严格执行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明确政府与企业的责任边界,区分政府、政策性金融机构、国有企业、地方政府融资平台等不同主体的信用边界,确保谁借谁还,风险自担,防范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配合司法机关严厉惩处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侵占发行人资产等违法违规行为。坚持“零容忍”态度,依法严肃查处各类逃废债行为。

《意见》明确提出,要统筹多层次债券市场建设,完善产品和工具谱系,壮大合格投资者队伍,丰富和发展多层次交易服务体系。依法构建全国集中统一的登记结算体系,坚持一级托管普惠、多级托管兼容的制度安排,支持鼓励银行办理债券交易资金结算。推进银行间债券市场和交易所债券市场开放,统一境外机构投资者准入和债券市场资金跨境管理,共同树立统一开放的良好形象。

下一步,中国人民银行、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外汇局将继续协同推进010301各项措施的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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