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土拍规则再调整:一般土地溢价率上限由20%调整为15%
- 2021-08-26 17:44
- 央广网
8月26日电 26日,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重新发布《2021年杭州市区第二批住宅用地集中出让公告》(以下简称《公告》)。据悉,共有31个地块,面积2873亩。
公告显示,本次集中转让较上一次主要在四个方面进行了调整:
设置投标准入条件
具体来说,首先是明确竞买人必须具备一年以上房地产开发资质;二是明确同一集团成员企业不得同时报名竞买(或联合竞买)同一地块。除“竞品质”地块外,同一集团成员企业最多只能参与5个地块的竞价。
调整土地招标规则
具体来说,一是将一般地块的溢价率上限由20%调整为15%,将“竞争品质”试点地块的溢价率上限由10%调整为5%;二是出让土地达到上限价格后,在此价格基础上以线下公开抽签的方式确定竞得人,公证处全程记录、录像、公证,确保土地市场公平。
规范土地收购资金来源
具体来说,首先是明确招标企业购地资金的五个“不”,即招标企业股东不得违规向其提供贷款、再融资、担保或其他相关融资便利,购地资金不得直接或间接使用各类金融机构。融资资金、购地资金不得使用房地产产业链上下游关联企业的贷款或预付款、购地资金不得使用其他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的贷款、购地资金不得使用招标企业控制的非房地产企业。二是建立“先承诺、后审核”、“先交、后审核”的工作机制,对竞得人的全部土地购置资金进行审核。
严格企业信用监管
根据公告,投标人的开发资质、土地购置资金等。必须符合转让公告的要求,并对施工质量做出事先承诺。招标结束后,如发现中标(中选)人不符合招标准入条件或未履行承诺,将采取以下综合措施:一是取消招标资格,已缴纳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土地出让合同已签订。出让人有权解除合同的,受让人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出让人可以请求受让人赔偿损失;二是将相关违规行为纳入竞买人及其投资决策主体的社会信用体系;三是对首次违规的投标人及其投资决策主体进行约谈。同一集团成员企业第二次违规的,三年内同一集团成员企业不得参加我市土地招标。
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表示,此次杭州市集中出让调整,积极响应党中央“房住不炒”的要求,围绕“稳地价、稳预期”的目标,通过一系列调整,鼓励实力强、口碑好、口碑好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来杭开发建设,进一步提升住宅整体品质, 全面增强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和获得感,以实际行动助力杭州成为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城市范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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