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解决市场主体问题的综合政策

  • 2021-08-30 11:43
  • 经济参考报

商务部等六部门日前联合发布《关于支持线下零售、住宿餐饮、外资外贸等市场主体纾困发展有关工作的通知》,针对疫情持续影响的线下零售、住宿餐饮、外商投资、外贸等市场主体,出台了强化普惠金融服务、满足企业合理资金需求、创新优化融资产品和服务、优化出口退税办理等一系列财税针对性支持措施。同时,明确加强各部门对接,协调解决政策执行过程中的难点问题,确保政策有效传导到市场主体,帮助相关行业市场主体有效应对疫情影响,促进行业复苏和高质量发展。

今年以来,中国不断巩固和扩大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成果,经济持续稳定恢复,供给稳定,需求上升,高质量发展稳步推进。但由于全球疫情持续演变,外部环境严峻复杂,国内经济复苏仍不稳定、不平衡。特别是受疫情影响,消费潜力无法有效释放,商品价格上涨,小微企业原材料成本增加。线下零售、住宿餐饮、外资外贸等市场主体面临诸多困难。事实正是如此。要在前期出台实施的一批支持政策基础上,实施多部门联合综合政策,进一步出台专项支持政策,缓解市场主体和实体经济困难。

首先要坚持系统观念,增强政策的全面性。新冠肺炎疫情对经济和社会发展产生了深刻和全面的影响,特别是在小微企业聚集的线下零售、住宿和餐饮、外国投资和外贸领域。在救助这些领域的小微企业促进其发展的过程中,既要优先解决小微企业资金短缺问题,又不能盲目惜贷、撤贷、断贷、压贷,通过贷款展期、续贷等多种方式,积极满足企业持续经营的合理资金需求。也要综合考虑小微企业面临的原材料成本高、产品内销差、出口风险多等问题,不断丰富政策内容,注重政策协同,多引进

其次,我们应该考虑趋同和合作,以保持政策的连续性。疫情发生以来,我国在货币政策、财政政策、税收政策、监管政策、社会保障政策等多方面出台了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政策,在应对疫情、救助小微企业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面对全球疫情仍在演变的国际环境,疫情对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影响也依然存在。此时,在发布新的政策措施缓解市场主体的过程中,需要统筹考虑已发布的政策措施,做好前后政策衔接,根据经济复苏和微观主体发展情况,及时以持续、稳定、一致的政策支持小微企业发展。

第三,要做好研究判断,完善前瞻性政策。缓解线下零售、住宿餐饮、外资外贸等市场主体,保持经济整体稳定,既要把握宏观经济形势,也要着眼微观层面,在研究判断的基础上出台前瞻性政策。从宏观角度看,要加强对全球疫情发展趋势和主要发达国家宽松宏观政策调整的研究判断,加强对国内经济形势和风险的研究判断。

最后,要狠抓落实,确保政策的有效性。政策出台后,要做好政策宣传,及时跟进和解读政策,让相关利益主体快速了解政策措施,减少政策出台后的信息不对称。要准确把握政策的效率,结合区域经济和产业复苏的特点,在政策操作上体现区域和产业的差异,控制节奏和力度。要加强不同部门、条线之间的工作协调,协调解决政策执行过程中的困难和堵点问题,做好政策效果评估和后续政策优化,确保各项政策有效传导给市场主体,在救助中有效支持企业发展,促进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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