歇业制度来了!企业也可以“停机保号”

  • 2021-09-06 17:42
  • 经济日报

日前发布的《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首次设置了停业制度,允许市场主体适度“休眠”,旨在为经营困难企业提供一个缓冲的制度选择,降低市场主体的维护成本。同时明确市场主体在歇业前应当向登记机关备案,登记机关应当对歇业期限、法律文书送达地址等信息进行公示,通过公示加强对歇业企业的监管。

突如其来的疫情给很多企业的发展带来了负面影响。部分门店暂时无法开展经营活动,但仍需支付租金、人力等高额经营成本,这使得部分中小企业经营者难以为继。有什么办法让商店继续营业吗?

最近发布的《条例》的一大亮点就是首次设置了歇业制度。因自然灾害、事故、公共卫生事件、社会治安事件导致经营困难的,市场主体可以决定在一定期限内停业,最长不得超过3年。歇业制度类似于电信领域的“停号留号”业务。这些号码暂时不用,可以保存一段时间,必要时可以再次激活。

“自新冠肺炎疫情爆发以来,一些市场主体受到疫情影响,正常经营活动中断。然而,他们仍然有很强的商业意愿和能力。为了解决此类问题,降低市场主体的维护成本,保护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在借鉴和结合此前部分地方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建立了市场主体停业制度。”市场监管总局登记注册局局长杨洪灿表示,建立“走出去”制度的目的是为经营困难企业提供一个缓冲的制度选择,降低市场主体的维护成本,帮助企业纾困。

据介绍,“歇业登记”近期已在国内启动地方试点探索。今年3月1日实施的《条例》明确,商事主体需要暂停营业,可以向商事登记机关办理停业登记,仍保留主体资格。目前,已开展“走出去”试点的深圳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宝安区已有11家市场主体登记“走出去”,主要涉及跨境电商贸易、商务服务、科技等行业。

“可以说,歇业制度是《深圳经济特区商事登记若干规定》最突出的制度创新,是对我国现有登记管理制度的丰富和补充,有利于中小企业持续经营,有利于社会经济稳定发展,有利于信用体系的完善。”中国市场监督管理学会秘书长吴海峰表示,《条例》借鉴了英国企业休眠制度和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不活跃公司”制度的经验,建立了市场主体歇业制度,为相关部门出台相关帮扶政策措施提供了制度基础。

为构建和谐的劳资关系,《条例》还明确市场主体在歇业前应向登记机关备案。登记机关通过全国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向社会公示了企业停业期限、法律文书送达地址等信息,通过公示加强了对企业停业的社会监督和信用监管。同时,在停业期间进行经营活动的,视为恢复营业。

“歇业”是休养生息,但和去呕有什么区别

刘俊海建议,无论市场主体登记管理制度有多好,如果搁置,都难以实现制度的既定目标。103010的法律效力取决于登记机关的设立、登记服务、动态跟踪、日常检查、行政指导和行政处罚,也取决于市场主体的谨慎独立性和自主性。市场主体歇业制度需要市场监管部门、税务部门、人力资源和行业监管部门的全力配合和政策支持,也离不开行业协会的严格自律和相关监管部门的同频共振,更离不开公众和媒体的协同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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