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化保险业偿付能力监管改革 有效防范化解金融风险

  • 2021-09-06 17:43
  • 央广网

9月6日电 记者从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获悉,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偿付能力监管委员会近日在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召开工作会议,分析2021年第二季度保险业偿付能力和风险情况,审议保险公司综合风险评级结果和对部分保险公司的监管措施,部署下一阶段工作。

(图片来自CFP)

2021年二季度末,纳入会议的179家保险公司平均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为243.7%,平均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为231%。寿险公司、财产保险公司和再保险公司的平均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分别为235.7%、286.8%和307.4%。95家保险公司被评为A类,76家被评为B类,5家被评为C类,2家被评为D类.

会议指出,中国银保监会将深化保险业偿付能力监管改革,有效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保险业总体平稳,偿付能力充足率在合理区间内持续高位运行,综合风险评级结构稳定,风险总体可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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