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居民收入增长基础稳定 新型消费业态加速拓展

  • 2021-09-17 17:43
  • 人民日报

如何稳定和促进城乡居民收入,进而促进消费?新消费还充足吗?中秋国庆将至,民生物资供应有保障吗?价格变化有规定吗?9月16日,国家发改委召开新闻发布会,回应社会关切。

居民收入增长呈现三个特征,促增收将抓好“三个重点”

今年上半年,全国居民收入两年平均实际增长5.2%,略低于同期5.3%的经济增速。如何看待居民收入增长趋势?

国家发展改革委就业司副司长常铁伟介绍,今年上半年,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7642元,比去年同期名义增长12.6%。两年平均名义增速和实际增速均快于一季度,呈现三个特点。

城乡居民收入基础相对稳定。今年以来,被调查城镇失业率一直运行在5.5%以下的控制目标范围内,总体呈稳步下降趋势。1-8月,全国城镇新增就业岗位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85.3%,外出务工的农村劳动力规模恢复到2019年同期水平。市场活力回升,商业活动恢复,为居民收入特别是工资和营业收入增长奠定了坚实基础。

保障力度不断加大。加强各地困难群体基本生活保障,及时提供社会救助和临时救助,上半年居民人均社会救助补助和人均政策性生活补助均大幅增长,带动居民人均转移净收入同比增长9.0%,两年平均增长8.6%,高于2019年同期增速。

收入分配结构继续优化。上半年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比去年同期下降0.07。

“7月份以来,部分地区发生洪涝、疫情,影响了部分行业生产经营和居民收入增加。下一步,我们将做好“三个重点”,着力稳定和促进居民收入。”常铁伟介绍道。

着力促进就业。落实好《“十四五”就业促进规划》,坚持经济发展的就业导向,加强创业,完善重点群体就业扶持政策,着力缓解结构性就业矛盾,以更充足、更高质量的就业增加劳动者收入。

优化收入分配结构。要完善工资决定、合理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合理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完善要素参与和分配机制,加大税收、社会保障和转移支付的调整力度和提高精准性,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重点增加低收入群体收入,促进更多低收入群体进入中等收入行列。

加强对重点弱势群体的帮扶。完善基本生活救助制度和医疗、教育、住房专项救助制度,完善临时救助政策措施,实行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的联动机制,保障弱势群体基本生活。

“国家发展改革委将按照党中央决策部署,进一步深化共同富裕研究,制定促进共同富裕行动方案,推动建立初次分配、再分配、三次分配相协调的基本制度安排,多渠道增加城乡居民收入,切实逐步提高居民收入和实际消费水平。”常铁伟说。

新型消费迎来加快发展和提质升级的重要窗口期

受洪水和疫情影响,集中、流动和接触性消费的住宿、餐饮和文化游。从潜力来看,传统消费因疫情影响受到抑制,但各种新消费业态加速扩张,线上消费逆势增长。

“前期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对促进新消费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常铁伟表示,随着《关于以新业态新模式引领新型消费加快发展的意见》 《加快培育新型消费实施方案》等政策的相继出台,20多个计划单列省市相继出台了促进新消费发展的具体方案和措施。“目前,中央顶层设计、各部门各地区协同推进、市场和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新型消费工作格局已初步形成。”

痛点逐渐被打破。5G网络等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推进,电子商务体系、快递物流配送体系进一步完善,一些社会反映强烈、长期得不到解决的问题正在逐步实现突破。例如,引导支付行业降低支付费用,预计每年可为市场主体和公众减少费用支出240亿元,从而有效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市场秩序进一步规范。加强了对互联网等重点领域打假、混淆、虚假宣传的监督执法,更好地保护了消费者权益。

“总体来看,各种新的商业模式带动了新消费的加速发展,线上线下消费正在双向加速融合。”常铁伟表示,“十三五”期间,实物商品网上零售额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比重从2015年的10.8%上升到2020年的24.9%。今年1-8月,在去年高位基础上,全国网络零售额同比增长19.7%。“新型消费领域初步形成了大中小企业协同合作、区域产业市场相互连接促进、传统产业与新兴技术相互连接互动、不同业态融合渗透、上下游全链条一体推进的发展格局,迎来了加快发展、提升质量的重要窗口期。”

“两节”确保重要生活物资供应不断档、不脱销

中秋和国庆“两节”临近,重要民生商品保供稳价备受关注。

国家发展改革委价格司副司长、一级巡视员彭绍宗介绍,国家发展改革委已多次通过召开会议和印发通知等方式,压实地方责任,指导各地切实做好中秋、国庆等重要节日民生商品保供稳价相关工作。

“努力为人民群众欢度节日营造良好的价格环境,我们将主要做好四方面工作。”彭绍宗说。

加强市场价格监测预警。以群众生活必需品为重点,密切关注市场供需变化,及早发现苗头性、倾向性、潜在性问题,尽早预警处置。

保障市场供应。国家发展改革委将指导各地组织好重要民生商品生产和采购,畅通物流,做好组织调度;对米、面、油、肉等重要生活必需品,提前充实储备规模,根据市场形势及时精准投放储备;抓好产销衔接,督促商超、批发市场、集贸市场及时补货,确保重要生活物资供应不断档、不脱销,价格不出现大幅上涨。

加大市场价格监管力度。积极配合市场监管部门加大节日期间价格监督检查力度,督促市场从业者诚信守法经营,切实防范重要民生商品价格异动。严厉打击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囤积居奇、串通涨价等违法行为,规范市场价格秩序。

及时足额发放价格临时补贴。认真执行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的联动机制,督促达到启动条件的地方第一时间启动,及时足额向困难群众发放价格临时补贴。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根据部分商品价格上涨情况,适当提高临时补贴标准,向困难群众发放一次性生活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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