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校外培训机构注册为非营利性前暂停招生收费

  • 2021-10-12 15:29
  • 央视网

据教育部网站消息,近日,教育部校外教育培训监管司经与民政部社会组织管理局、市场监管总局登记注册局协商,专门印发工作通知,对校外培训机构“营转非营”工作作出安排,优化登记工作流程,加快工作进度。

通知,要倒工期。要求各地做好本地区拟注册非营利组织培训机构总量安排,建立工作台帐,牢牢把握2021年底前完成注册工作的时间节点,倒排工期,细化任务,明确时间表和路线图,开展挂图作战,做到目标倒排进度、时间倒排程序、监督倒排落实,确保注册工作如期完成。现有培训机构应在完成非营利组织注册前暂停招生和收费。对现有不选择注册为非营利性机构的培训机构,应当设置期限,期限届满,教育部门应当依法终止其办学资格或者调整办学内容。

明确通知,优化流程。要求各地充分借鉴好的经验做法,不断优化“由商转非”的变更、登记、变更、注销等登记工作流程。首先,申请新的证书。现有线下营利性培训机构向原审批机关申请换发新的办学许可证,同时提交恢复后的办学许可证;审批机关依法审批后,应当核发新的办学许可证,然后及时注销或者变更原办学许可证。第二,申请非营利组织注册。根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规定,现有线下营利性培训机构持换发的办学许可证向同级民政部门申请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登记,民政部门依据法律法规严格审核登记。三是变更经营范围或注销登记。办学许可证审批机关应当自办学许可证注销或者变更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告知并督促培训机构申请变更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或者注销登记,完成后及时告知结果。

通知,要压实工作责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校外培训机构统一注册为非营利性机构,是“双减”工作中培训机构管理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关系到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培训政府指导价收费政策的落实,关系到清理整顿培训机构违规上市的效率,关系到严控资金过度流入培训机构的成效。各地必须高度重视,切实做到认识到位、措施到位、责任到位,确保相关任务不折不扣全面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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