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深圳综合改革试点实施一周年 重要实践创新成果不断形成

  • 2021-10-14 15:33
  • 央广网

10月14日,国务院办公厅举行深圳综合改革试点实施一周年主要成果新闻发布会。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成员、秘书长赵在发布会上表示,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会同有关部门、广东省、深圳市,准确把握党中央战略意图,认真组织实施,扎实推进各项工作,合力推动深圳综合改革试点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试点工作分阶段取得重要进展。首批40项授权项目中,已有22项正式落地并取得实质性进展,其余18项正在有序推进。”赵晨曦指出,这一进展主要概括为四个方面:

是一批重要的经济和社会管理权力的顺利下放。广东省全力支持深圳综合改革试点,积极推动相关权力下放。农用地转用建设用地审批权、国外高端人才确认函审批权、企业博士后研究中心分站设立和撤销权、占用林地省级审批权等权限陆续下放,赋予深圳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上更多自主权。

二是一批重点领域关键环节改革取得突破。围绕解决高质量发展中遇到的实际问题,深圳在科技创新、要素市场化配置、民生服务提供、国际规则对接等领域进行了积极探索。这些探索包括进一步优化科技创新制度环境,率先实施非竞争性和竞争性双轨科研投入机制,持续优化科研机构技术转移机制,探索赋予科研人员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等。这些探索还包括深化土地管理制度探索,实行地上、地表、地下分别设立使用权制度,尝试分层次设立地下空间权,形成配置更加精准、调整更加灵活的空间资源配置机制。这些探索还包括率先进行资本市场建设。21年后,深交所恢复主板发行功能,主板与中小板合并正式实施,形成了“主板成长型企业市场”的市场结构。首批在创业板注册的企业也顺利上市。此外,民生服务供给体系持续创新和制度开放迈出新步伐。

它积极实施了一系列具有里程碑意义的领先改革方案和举措。包括率先开展跨国公司本外币综合资金池业务,在深圳设立首批基础设施REITs项目,率先推进知识产权侵权惩罚性赔偿,率先实施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在线、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等“三线一单”管控体系。

(图片来自CFP)

四是一批重要的实践创新和制度创新不断形成。包括率先制定经济特区数据法规,探索有效制度供给,促进数据要素便捷流通和数字产业、数字经济发展,成为我国数据领域第一部基础性、综合性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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