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平等对待内外资企业

  • 2021-10-25 15:32
  • 央广网

10月25日电为构建统一、开放、竞争的政府采购市场体系,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财政部近日发布《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落实平等对待内外资企业有关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图片来自CFP)

明确保障内外资企业平等参与政府采购。政府采购依法平等对待境内企业和外资企业生产的产品(包括提供的服务,下同)。各级预算单位要严格执行《通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在政府采购活动中,除涉及国家安全和国家秘密的采购项目外,国内企业和外资企业生产的产品不得区别对待。在中国生产的产品,无论其供应商是国内企业还是外资企业,都应当依法保障其平等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权利。

要求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平等对待内资和外资企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各级预算单位不得在政府采购信息发布、供应商资格认定、资格审查和评价标准等方面区别对待、区别对待内资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且不得以所有制形式、组织机构、所有制结构、投资者国家、产品品牌等不合理条件限制供应商,从而有效保障内外资企业之间的公平竞争。

指出,内资和外资企业的合法权益应当平等维护。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认为自身权益受到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交易结果损害的内外资企业,可以按照有关规定提出质疑和投诉。各级财政部门要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财政部令第94号),畅通投诉渠道,依法受理和公正处理供应商投诉,在投诉处理中不得对内外资企业实施差别待遇或歧视性待遇,维护政府采购供应商的合法权益。

财政部表示,各地要及时清理纠正违反本通知要求的规定和做法,以及违规设置替代数据库、目录数据库和产品、供应商等资质数据库的规定和做法,并于11月底前将清理纠正情况报送财政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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