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来!今年 10个省将提高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将超过1万元

  • 2021-11-17 15:31
  • 中新经纬

2021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持续改善民生福祉,扎实推进共同富裕。仲景伟梳理发现,为了更好地保障有需要群众的基本生活,今年有10个省份提高了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民政部最新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21年第三季度,全国城乡居民4242.4万人,其中城镇居民753.2万人,平均标准为706.6元/人月。农村低保人数3489.2万人,平均标准6298.8元/人年。

从地方来看,9月份河南发布通知,将全省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分别提高到每人每月不低于590元和377元,将城乡财政补贴分别提高到每人每月不低于295元和188元。

从9月份开始,重庆提高了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636元,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515元,特困人员基本生活保障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827元。

北京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每户每月1170元调整为1245元,调整后的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自2021年7月起执行。

7月1日起,上海将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从每人每月124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1330元,每月90元提高7.26%。调整后,上海仍是全国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最高的省份。

1月1日起,广东将城乡低保最低标准和四类地区补差水平最低标准提高3.5%。其中,广州、深圳城乡低保最低标准为1087元/人月,珠海、佛山、东莞、中山为967元/人月,惠州、江门(不含台山、开平、恩平市)、肇庆(不含所辖县)为853元/人月,汕头、韶关为800元。

黑龙江省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水平十五年来持续提高。从1月1日起,黑龙江省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指导标准提高到637元/人月。

2021年,甘肃城镇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将由人均6924元提高到人均每年7476元。

云南省城市最低生活保障省级指导标准已从每人每月64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660元。

1月1日起,西藏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帮扶等。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补助标准从每人每月847元提高到910元。

此外,湖南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指导标准由4000元/年提高到4300元/年,县市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月人均救助水平由不低于213元提高到不低于229元。

浙江省民政厅等部门7月发文,加强对低收入对象的监测预警和动态管理,合理确定救助标准。今年全省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将超过1万元。

根据《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的规定,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是根据当地维持城市居民基本生活所必需的衣、食、住费用确定的,并适当考虑了水、电、煤(气)、未成年人义务教育等费用。

中银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杨宝全律师在接受中新经纬采访时表示,提高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无疑会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下岗职工、失业人员等困难群众的生活水平和素质,有助于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低收入群体的收入,保障困难群众共享经济发展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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