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规范银行服务市场监管价格管理 划出五条监管红线

  • 2022-01-24 15:35
  • 央广网

据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1月24日消息,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近日发布《关于规范银行服务市场调节价管理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指导意见》划了五条监管红线,对市场监管领域存在的不正当竞争、融资相关服务质价不一致、定价区间过大、对外服务价格涨幅过大、重复收费等行为提出了禁止性要求。

《指导意见》作为银行服务价格监管体系的一部分,是《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管理办法》市场监管现行管理要求的进一步延伸。《指导意见》在对银行等金融机构服务价格管理和行为提供原则性指导的基础上,明确了以下几个方面的要求:

压缩组织的主要职责。要求银行等金融机构实行服务价格统一集中管理,规范服务流程,优化制度管控,完善考核激励机制,加强分支机构授权管理和行为控制,强化内部审计监督作用。此外,强调银行等金融机构在服务过程中应遵循适度、匹配的原则,向客户推荐合适的服务,确保服务价格与实际服务内容相匹配。

规格定价要求和校准机制。《指导意见》定义比例定价、区间定价、协议定价、外部成本基础定价等不同定价方式应满足的条件。要求银行等金融机构建立完善的定价校准机制,通过比较同质和相似项目,跟踪期间成本变化,评估实际执行价格水平,确保服务价格合理。

加强对服务外包组织和合作伙伴的管理。《指导意见》在聚焦银行等金融机构自助服务的同时,关注金融业态发展和专业化分工带来的变化,强化银行等金融机构的主动管理意识。对于金融服务外包,要求在外包服务协议中明确价格条款,禁止外包服务商向客户收取与外包服务相关的费用。对于金融业务合作,要求了解合作机构的服务内容和价格标准,在合作协议中规定价格信息披露要求,禁止合作机构以银行等金融机构名义向客户收取任何费用。

鼓励企业积极为民造福。鼓励银行等金融机构落实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和降费让利政策,积极履行社会责任,适当降低老年人、残疾人等特定群体的基本银行服务费用,对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实行差异化定价和服务优惠,合理确定专项资金支持保障领域的服务价格, 适度降低账户管理维护、低频率、低投入等服务项目收费,与企业、人共享银行发展成果。

划五条监管红线。《指导意见》对市场监管领域的不正当竞争、融资相关服务质价不一致、定价区间过大、外部服务提价过高、重复收费等行为提出了禁止性要求。

具体来说,银行不应利用价格手段进行不正当竞争;对于融资业务,不提供实质性服务不得收取费用;在设定价格区间时,不允许过度扩大上下限区间,规避价格管理要求;基于外部成本定价时,不得收取明显高于外部服务价格标准的费用;不要对服务项目重复收费,也不要以降价为由降低服务质量或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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