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省份高温津贴:海南7个月以上标准300元

  • 2022-06-17 15:45
  • 中国新闻网

从6月份开始,很多地方的劳动者都可以领取高温津贴。看看你能收到多少。

中国天气网数据显示,截至16日下午14时,全国各市/县共有508个高温预警生效,2022年最大最强高温即将到来!

根据国家安监总局的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作业,未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高温津贴,并计入工资总额。

  多地月标准达300元

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已有28个省份公布了高温津贴标准,不少地方明确按月或按日发放。按照河南省的规定,只按小时计酬:室外作业人员2元/小时,没有防暑降温设备或有防暑降温设备但达不到降低工作场所温度效果的室内作业人员1.5元/小时。

相比月标准,上海、江苏、浙江、江西、广东、广西五省的劳动者最幸福!江西要求从事室外作业和高温作业的劳动者高温津贴不得低于300元/月;其他五省高温津贴标准可达300元/月。

与日标准相比,陕西的高温津贴“一枝独秀”,为25元/日;其次是四川,10-18元/天;广西紧随其后,在11.5-13.8元/天;湖北福建12元/天。

  海南连发7个月

从发放时间来看,大部分省份在6-9月份发放高温津贴,海南、广东、广西等东南地区发放时间较长。

具体来说,海南明确高温津贴发放时间为每年4月至10月;广东、广西明确发放时间为每年6月至10月;此外,如果气温达到35以上,福建的“上班一族”从5月起就可以领取高温津贴,但要按照实际高温天数*12元/天计算,6月至9月可按照260元/月计算。

吉林、辽宁等北方省份发放高温津贴时间较短。其中,吉林明确发放时间为每年6-8月,辽宁为7-9月。

  “绿豆汤”不得充抵高温津贴

需要注意的是,高温津贴并不是可以发也可以不发的“福利”。

福建省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曾指出,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支付高温津贴的,属于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可以依法责令其限期支付,逾期不支付的,责令其额外支付赔偿金。

在发放高温津贴的同时,用人单位还应当为高温、高温天气作业的劳动者提供足够的符合卫生标准的防暑降温饮料和必要的药品。如绿豆汤、西瓜等防暑降温食物或相关药物。

那么,用人单位是否可以发放防暑饮料,少发或者不发高温津贴?

答案是否定的,国家安监总局等法规明确规定,用人单位不得以提供防暑降温饮料代替支付钱和物。防暑降温饮料不得用于冲抵高温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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