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申报即担责” IPO撤单后被追责渐成常态

  • 2024-08-20 11:51
  • 证券日报

在严把入口关背景下,拟IPO公司即便撤回发行上市申请,仍然难逃惩处。IPO撤单后被追责渐成常态。证监会近日更新披露的一则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华道生物未获注册但发行申报材料存在虚假记载,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被罚款1150万元。

早前,证监会还对思尔芯申请科创板首发上市过程中欺诈发行违法行为作出行政处罚。恒达智控IPO撤回后因研发费用归集不准确,被上交所给予监管警示。

上海市信本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赵敬国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监管层的相关行动体现了对资本市场欺诈行为的严厉打击态度。发行人应确保其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保荐机构应当扎实做好尽职调查工作,提高执业质量,不要有“闯关”心态。

多家企业IPO撤单后难逃被罚

今年以来,证监会多次强调IPO“申报即担责”,对于涉嫌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发行人和中介机构即使撤回发行上市申请,也要一查到底。

8月16日,证监会在官网更新了关于华道股份及其责任人员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华道股份虽未获注册但发行申报材料存在虚假记载,2019年至2021年,公司存在虚开发票、伪造销售回款以实现虚增销售收入和利润的行为,因此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合计被罚款1150万元。

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被罚人员涉及华道股份的董事长、董事、财务总监、IPO协调人等。其中,IPO协调人不属于公司董监高,也不在华道股份任职,而是董事长外甥女,帮助其接洽投资者和中介机构等人员,仍然被处以100万元的罚款。

对此,一位不愿具名的投行人士表示:“非企业董监高的人员被罚,这表明监管机构在入口端愈发严格,根据财务造假的实际情况来划定参与财务造假的人员范围。”

华道股份并非第一例撤回申请后仍被罚的企业。今年2月9日,证监会对思尔芯欺诈发行违法行为作出行政处罚。该案系新《证券法》实施以来,发行人在提交申报材料后、未获注册前,证监会查办的首例欺诈发行案件。

也有企业在撤回IPO申请后,因研发费用归集不准确被追责。7月22日,上交所披露三张监管警示函,事涉恒达智控IPO项目,发行人、保荐机构、会计师事务所皆被点名。

多方面提高上市标准

今年以来,监管层发布了一系列举措,从财务指标、板块定位、科创属性要求以及现场检查等多方面提高上市标准。

4月30日,证监会修订发布《科创属性评价指引(试行)》,并发布北交所辅导指引;沪深北交易所发布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等配套业务规则,进一步完善上市条件和板块定位要求。

严监管威力逐渐显现,企业在IPO申报时更加审慎考虑是否“够格”。不少企业选择撤回IPO申请。Wind数据显示,截至8月19日,年内累计有341家企业撤回上市申请。其中,上交所125家(其中主板67家、科创板58家),深交所158家(其中主板49家、创业板109家),北交所58家。

今年下半年以来至今,已有55家企业撤回上市申请。例如,达科为及其主承销商在2024年8月5日主动撤回了注册申请文件,导致其IPO上市终止。

近年来,证监会依法从严打击证券违法活动,进一步加大新股发行领域现场检查、现场督导、稽查执法力度,压实发行人信息披露责任和中介机构“看门人”职责。证监会8月16日披露2024年上半年证监会行政执法情况综述时再次强调,坚持“申报即担责”,严惩欺诈发行,坚决阻断发行上市“带病闯关”。对于涉嫌重大违法违规行为的发行人,即便撤回发行上市申请,也将一查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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