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化交易机制 保障市场稳定运行

  • 2020-08-24 11:13
  • 中国证券报

8月24日,首批18家公司在创业板上市,新的交易规则在创业板全面实施。新的创业板交易规则从多方面优化了交易机制,包括放开新股上市前五天,放宽创业板股票的存量,将相关资金的增减幅度调整到20%,实行盘后定价交易。

业内人士指出,创业板新的交易规则是兼收并蓄的,在放宽价格限制的同时,他们还设计了“反冲击”措施,如完善盘中交易暂停机制,设置“价格笼子”和单笔申报数量上限等。这些措施有利于进一步深化基础制度改革,优化市场功能,增强市场活力。

提高定价效率

创业板交易新规中最令人关注的是创业板股票及相关基金的涨跌比例放宽至20%。

“从交易层面来看,如果创业板的价格上限放宽至20%,日内波动性可能增加,投资者将面临更大的日内风险。然而,从另一个角度来看,放宽价格限制可以减少股价操纵行为,如抢涨抢跌等。还可以使多头和空头双方的力量充分发挥,使股票定价变得更加合理。”Bosera GEM的ETF基金经理大卫摩西说。

荣通创业板指数基金经理蔡智威表示,创业板的涨跌将调整到20%,市场整体定价效率将提高,这将进一步提高市场活跃程度,给市场更充足的定价空间,标志着市场体系趋于成熟。

为了进一步提高定价效率,创业板新的交易规则也优化了新股的交易机制,规定新股上市前5天不设价格限制,在当天交易中设定30%和60%两个停牌指标,每次停牌10分钟。

业内人士指出,创业板新交易规则通过放开涨跌、提高停牌指标门槛、缩短停牌时间,更适合股票上市初期价格波动大、换手率高的特点;当股价剧烈波动时,它也能起到冷却市场情绪的作用。

创业板还优化了整合机制,以促进长短均衡。在登记制度下,首次公开发行上市的股票将在上市首日纳入两个目标;引入再融资的市场化申报方式,提高再融资和证券借贷交易的效率,实现证券公司可以为客户借入股票当日卖出,该申报方式适用于创业板股票和增量标的股票;进一步扩大证券借贷凭证来源,将战略投资者在承诺持有期内购买的股票纳入借贷范围。

遏制恶意投机

业内人士指出,创业板交易新规还设计了“抗震”措施,设定了“价格笼子”和单笔申报数量上限,这有助于遏制恶意炒作。

创业板股票限价申报的买入价格不得高于基准买入价格的102%,卖出价格不得低于基准卖出价格的98%。需要注意的是,超出有效竞价范围的限价申报将被暂时存储在交易主机中,订单不会在市场上显示,交易也不会匹配。当价格波动使其进入有效竞价范围时,交易主机自动取出申报单并参与竞价,投资者可以在交易前随时取消订单。

同时,规定了单次申报的上限,以减少大订单的影响。限额申报数量不得超过30万股,市场申报数量不得超过15万股。保留购买声明为100股及其整数倍的要求,奇数股需要一次出售。

业内人士指出,“价格笼子”只限制偏离市场价格的高价买入指令和低价卖出指令,可以抑制异常交易行为

在制度设计方面,为了应对价格调整,创业板调整了交易信息披露指标,引导投资者理性交易。

修改有价格限制的股票交易公开信息披露指标的门槛,将收盘价指标设置为15%,将价格幅度从15%调整为30%,将换手率指标从20%调整为30%;修改交易异常波动指数,连续三个交易日将每日收盘价的偏差值从20%调整到30%,删除*st和ST股票变动指数,取消换手率指数;增加严重异常波动指标,即连续10个交易日出现3次同向异常波动,连续10个交易日日收盘价偏差值上升下降100%(-50%),连续30个交易日日收盘价偏差值上升下降200%(-70%)。

深圳证券交易所表示,在出现严重异常波动的情况下,深圳证券交易所将从交易公开信息披露、上市公司验证、异常交易监控、会员风险预警等方面采取综合措施,抑制市场投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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