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1.5万亿 央行计划设立支付机构行业保障基金

  • 2020-10-14 14:30
  • 经济日报

10月13日,中国人民银行《非银行支付机构行业保障基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2020年11月13日。

征求意见稿决定设立支付机构行业保障基金。基金是指按照规定筹集的民间行业共同基金,用于化解和处置支付机构客户准备金缺口带来的行业风险。其中,客户备付金是指支付机构提前收到其客户的待支付资金。如果资金用于支付客户的备用金,单个客户最高支付限额为5000元。中央银行可以根据经济发展和支付行业风险状况等因素调整最高支付限额。

“支付机构行业保障基金的设立,是央行对支付机构储备资金实行集中存管后,在支付行业探索建立的又一项制度。”兆联金融首席研究员董希淼表示,储备基金的集中存放和管理,有助于防范储备基金被挪用的风险,而行业保护基金的设立,有助于防范支付机构因业务问题引发的风险,促进市场化风险防控和化解机制的形成,从而更好地促进支付行业健康稳定发展,确保金融和社会稳定,维护金融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目前,我国对存款金融机构实行存款保险制度,保险业和信托业也建立了相应的行业保障基金。董希淼认为,相应的机制安排在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促进行业长期可持续发展、维护用户权益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积累了经验。在中国,支付行业用户规模巨大,与公众日常生活和金融运营密切相关。探索建立支付行业保障基金是必要和迫切的。

自2019年1月起,非银行支付机构的备用金全部缴入央行,央行现按季度付息。储备资金的集中存放和管理可以有效遏制资金挪用风险,但不能消除支付机构运营过程中的虚假商户和虚假交易,也不能完全避免非法交易平台向支付机构传递带来的金融风险。为促进市场化风险防控和化解机制的形成,应尽快建立行业保障基金,在中国人民银行的指导和监督下规范基金运作,按照市场化和法治化原则开展行业互助。

“对于金融消费者而言,建立非银行支付行业保障基金,是更好地保护用户合法权益、确保支付行业稳定发展的举措。”董希淼表示,资金来源于备用金的利息,不会增加支付机构的支出,也不会增加用户负担。

数据显示,支付机构服务于数亿客户,为客户拨备达1.5万亿元。设立基金,规范运作,是市场经济下保护消费者权益的重要举措,有助于维护金融市场和公众对支付服务行业的信心,促进支付服务市场健康发展,维护金融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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