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0万亿元商业银行市场将面临重大变化 存款和贷款利率可以与客户独立协商

  • 2020-10-19 16:02
  • 中国经济网

近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以下简称《商业银行法》)的修订迎来重大进展。10月16日,央行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修改建议稿)》(以下简称《修改意见稿》),公开征求公众意见。在此之前,《商业银行法》在1995年实施后,分别于2013年和2015年进行了两次修订。

此前,央行在今年1月16日召开2020年金融法治视频会议时,要求今年要做的重点工作之一是加强统筹规划,提高立法水平。并明确提出加快《商业银行法》等重点立法,以高质量立法促进和保障高质量发展。

根据中国保监会公布的数据,截至2020年8月底,银行业金融机构总资产为304.06万亿元,其中商业银行总资产为251.82万亿元,占银行业金融机构总资产的82.8%。《商业银行法》五年后会有什么改革,对总资产超过250万亿的商业银行市场会有什么影响?

目前的《商业银行法》共有九章95条。《修改建议稿》共11章127条,其中整合后新增或充实4章,涵盖公司治理、资本与风险管理、客户权利保护、风险处置、市场退出。

零一研究所所长俞白成在接受《证券日报》采访时说,2015年后的五年里,在数字经济的背景下,银行突飞猛进,规模持续增长。与此同时,创新和交叉的金融业务不断涌现,以前的银行法已经不能适应行业的快速发展。这个《修改建议稿》是一个比较大的修订,为银行业的发展提供了更好的法律支持。这一次的很多修改,在日常监管中已经说得很清楚了,并且得到了立法的确认。

从《修改意见稿》的主要修改内容来看,包括完善商业银行的范畴,扩大立法调整的范围;建立分类准入和差异化监管机制;完善商业银行的公司治理;加强资本和风险管理;完善经营规则,突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规范客户权益保护;完善风险处置和市场退出机制;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

值得注意的是,《修改意见稿》在完善业务操作规则、突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方面对利率规定进行了修订。“商业银行可以根据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与客户协商自主确定存贷款利率”,而现行的《商业银行法》规定“商业银行应当根据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贷款利率上下限确定利率”。

“商业银行的存贷款利率可以与客户自主协商,进一步加快和推动利率市场化进程。利率自主协商也可以使商业银行的竞争更加多元化。”启财智库高级研究员毕告诉记者,自主协商利率确实能照顾到小微企业,因为每个企业和个人都有不同的条件、不同的承受能力、不同的贷款期限和额度。自我协商将整体利率定价交给企业自身,遵循市场定价原则。

但从《证券日报》的整体内容来看,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数字经济研究所执行董事、教授潘鹤林认为,应该不会对信贷价格产生太大影响。“银行的运营成本会有所增加。比如增加更多种类的保证金,可贷资金缩水,商业银行融资压力加大。但现在大环境是利率更低,所以信贷价格会保持稳定。”潘鹤林对《修改意见稿》记者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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