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市制度改革逐渐进入深水区 专家:做好投资者保护

  • 2020-12-14 16:34
  • 中国经济网

原标题:退市制度改革已逐步进入深水区。专家说投资者应该得到很好的保护

12月11日,证监会发言人高丽表示,计划在全市场进行退市制度改革。目前,沪深两市正在修订退市相关规则,计划近期征求公众意见。据业内人士透露,退市新规即将出台,投资者首先要受到保护。

谈到这一轮退市制度改革对市场和投资者的影响,苏宁金融研究院特约研究员何告诉记者,如果退市制度不断完善,资本市场可以通过优质的“进入和退出”实现生态系统的完善和平衡。对于投资者来说,退市企业的增加会在一定程度上增加投资风险,客观上要求投资者更加谨慎地做出投资选择。退市制度改革将使资本市场培育出更多的优质企业。从长远来看,它将为投资者带来更好的投资选择,保护和增加他们的财富。

国浩律师事务所律师朱告诉记者,根据监管规定,让符合退市条件的企业退出市场,有助于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引导投资者做出理性选择,但实际上更大程度上保护了投资者利益。

从最近的高层声明中,我们也可以发现,在建立正常退市机制的同时,投资者保护也受到了重视。11月28日,证监会副主席严庆民公开表示,要提高我国退市机制的适应性,需要通过重组一批、重组一批、退市一批等方式拓宽多元化退出渠道。此外,新证券法的实施将尽快通过典型案例推进保险机构代表人诉讼制度,实现清场和保护投资者的双重目标。

就目前的投资者保护机制而言,《国海证券研究报告》认为,应建立民事司法保障制度,完善投资者保护机制。目前,我国投资者分散,诉讼救济制度的适用范围有限。现有的虚假陈述损失赔偿救济诉讼期限过长,抑制了市场打击欺诈、申请权益保护的积极性。因此,通过建立信息披露欺诈造成投资者损失的保护制度和建立与登记制度相匹配的民事司法保障制度,可以有效实施“综合信息披露”制度。

"退市制度改革将有助于创造一个稳定健康的资本市场."朱表示,强制退市固然好,但也不可避免地会给投资者带来损失。作为弱势方,虽然通过民事赔偿诉讼的权利保护已经逐渐成为常态,但被强制退市的上市公司往往资不抵债,投资者很难获得适当的损失赔偿,需要多元化的解决方案。近年来,对中介机构责任的要求有所加强。未履行勤勉义务并对损失承担责任的中介机构可能被要求承担连带责任,这是对退市风险下投资者保护的有效补充,但赔偿能力有限。同时,《证券日报》修订实施后,代表人诉讼、预付款制度等规定也给投资者权益保护带来了便利和保障,加强了对投资者利益的保护。

那么,下一步投资者保护机制会在哪些方面进一步完善呢?朱建议,首先,监管部门要完善预警机制,加强对上市公司、中介机构等市场主体的监管,从源头上减少侵犯投资者权益的市场违法行为的发生。第二,加大对非法市场行为的打击力度,发挥约束和威慑作用。

叶楠建议,一是逐步建立和完善代表人诉讼制度,使投资者有更全面有效的维权渠道;二是理顺退市企业的交易和后续上市制度,让购买退市企业股票的投资者有更好的退出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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