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端口号转移”必须打破“山地意识”

  • 2020-12-14 16:44
  • 光明日报

根据《携号转网服务管理规定》,用户可以在保持号码不变的情况下,更换已签约的基础电信业务运营商。现在规定已经实施一年了,北京市消费者协会近日发布的“端口号转互联网”调查报告显示,70.39%办理过“端口号转互联网”的受访者表示,在办理“端口号转互联网”的过程中会遇到一定的困难和障碍。

移动互联网时代,手机号是解锁各种应用的“金钥匙”,太多应用需要用手机号注册登录。在这种情况下,手机号码是不容易改的,“把号码传到网上”涉及到每个人的切身利益。当然,“端口号转互联网”最大的意义不在于降低成本,而在于明确——用户可能不会真正转互联网,但不能剥夺其权利。不幸的是,通信运营商在这一有限的权利中并不活跃。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的数据,截至今年8月底,中国已有超过1200万用户完成了“端口号转移”。这组数字看起来挺亮眼的,但结合16亿手机用户总数,其实不值一提。

“转号上网”有多难?周女士在安的经历颇具代表性。经过近一个月的协商,周女士的“转号”业务仍未完成,最终不得不购买双卡双待手机并办理新的电话卡。周女士阻挠的关键是她的昵称协议将于2029年底到期。具有讽刺意味的是,有人抱怨他们的昵称协议延长了18年,不能出售。为此,陕西省通信管理局发现陕西移动xi安分公司存在违法行为,罚款5万元,并对5名责任人进行了处理。我宁愿受罚,也坚持为“端口号转移”设置障碍,可见运营商的“山地意识”有多强。

上述“载号网转”很难转到号码漂亮的网络,而通信运营商为转到号码漂亮的网络设置了很多障碍,这无疑在很大程度上阻碍了“载号网转”的进程。有人说,昵称传到网上的难点在于使用权归属不清。其实比昵称使用权更值得关注的问题是昵称协议本身是否经得起法律的推敲。根据相关规定,经营者不能从美名销售中获取额外利润。现实情况是,因为稀有商品的存在,漂亮的名字往往会绑上最低消费、预付费话费等附加条款。换句话说,运营商已经从昵称的使用中获得了额外的利润。在“端口号转移到网络”的过程中,运营商将额外的利益固化为应得的利益。这真的这么自信吗?至少,陕西省交通厅不这么认为,所以对陕西移动xi安分公司开出了罚款。问题是,5万元罚款能有多大的惩戒和威慑力量?

2019年3月,工信部发布《关于2019年信息通信行业行风建设暨纠风工作的指导意见》,明确强调要深化“端口号转网”业务标准。不允许擅自增加处理条件或人为设置障碍,不允许利用“端口号转网”实施恶性竞争。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今年9月提供的数据,自“端口号转网”服务正式提供以来,全国各地电信监管机构已对相关违规行为进行约谈、通报、责令整改、行政处罚各级电信企业500余次。监管部门频频出手,可见其态度坚决,但这也是运营商屡次违规的真实写照。由此产生的问题是,相关的惩罚是否会在这场触及利益的改革中引发痛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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