悦泰股份有限公司大股东拟以其蓝欣花园项目15.4%的股权清偿债务

  • 2021-02-07 14:15
  • 观点地产网

2月7日,广州悦泰集团有限公司发布控股股东以资产抵债解决资金占用问题关联交易公告。

公告指出,公司控股股东广州悦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占用非经营性资金。截至2020年12月31日,资本占用总额为人民币168,208,400元。为解决上述资金占用问题,并针对悦泰控股在资产、资金、融资等方面的实际情况,公司初步拟将悦泰控股全资子公司海南韩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5.4%的股权转让给悦泰控股关联方海南怡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海南宜城成立于2011年7月,是海南蓝欣花园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原开发商。由于公司成立较早,历史遗留问题较多,经公司全部调整后发现不适合收购其股权。海南韩城成立于2020年4月,是海南蓝欣花园房地产开发项目的现任开发商。蓝欣花园目前只有一个项目,没有历史遗留问题,资产结构简单清晰。因此,公司计划收购海南韩城15.4%的股权,并拥有蓝欣花园15.4%的开发权益。

粤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同意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海南粤泰投资以人民币258,782,200元的价格,转让本公司控股股东粤泰控股的关联方海南宜城所持海南韩城15.40%的股权。

鉴于粤泰控股的关联方广州泰晶贸易有限公司持有海南宜城65%的股权,截至2020年12月31日,粤泰控股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余额168,208,400元。因此,在258,782,200元的交易总价中,168,208,400元用于抵消关联方以资产抵债占用公司资金的行为。剩余的90,573,800元由公司或公司指定的一方以现金形式支付给海南宜城其余35%的股东。

在上述交易中,海南宜城保证海南悦泰投资的可分配净利润率为9%,即利润额=目标项目含税销售额9%股权比例。如有不足,粤泰控股和海南宜城股东在项目中的可分配利润将弥补海南粤泰投资。如果悦泰控股和海南翼城的可分配利润不足以弥补海南悦泰投资的可分配利润,海南翼城需要追加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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