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公布最高补偿51万元/亩农用地综合地价新标准

  • 2021-02-19 16:37
  • 观点地产网

2月18日,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公布了最新版本的《广州市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表》,在广州市行政区域内的集体农用地实行,不设置土地类型调整系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的征收补偿标准参照农用地综合地价征收执行。

按照规定,全市分为18个区,越秀、荔湾、天河区补偿标准最高,综合地价51万元/亩,增城、从化郊区补偿最低,综合地价9万元/亩。

媒体通过征地合理划分、征地案例比较法、农用地产值修正法、基准地价还原法等方式计算并收取农用地征收综合补偿标准。与目前各区实行的征地补偿标准完全挂钩。

广州市农业地区征收综合地价计算实施的基准日期为2020年1月1日。农业地区综合地价征收的实施范围为广州市行政区域内的集体农用地,不设定土地类型调整系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的征收补偿标准参照农业地区综合地价征收执行。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表示,各区征收的农用地综合地价为执行价格,全市分为18个区,将进一步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保证被征地农民原有的生活水平不降低,保障其长期生计。

从2020年1月1日起,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48条,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和公布综合地价确定。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加快制定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工作的通知》和省的部署,组织各区编制广州市农用地征收综合地价,开展了区界划分、数据测算、市级和省级平衡、听取公众意见、申报审核等工作。广泛听取了区有关职能部门、村民委员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和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并根据听证意见改进了结果。现在,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省自然资源厅已批准广州市人民政府发布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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