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计划修改新的商业用地规定:删除商业公寓的使用

  • 2021-03-04 16:46
  • 观点地产网

3月3日,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发布了关于公开展示修改地方条款《深圳市城市规划标准与准则》的通知。

《通告》表示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计划根据《深圳市城市规划标准与准则》的审批要求,动态修改《深圳市城市规划标准与准则》第二章和第五章的地方内容。

观点地产新媒体《通告》了解到,本次局部修订中,删除了2019年修订的《C1商业用地》中“适合建设商品公寓”的表述,同时删除了《建筑及设施分类指引》中的商品公寓。

同时,在《深标》 2021部分修订中,在公共设施中增加了“交警中队”,鼓励交警中队依附于其他建筑或与其他建筑一起建设,有条件的可以单独建设。建筑首层建筑面积不应小于1000平方米,并设置不少于15个应急警察地面停车位,并考虑警用拖车地面停车位,其他停车位结合建筑设计解决。

此外,《深标》提到增加“物业服务室”、“母婴室”等其他配套设施,降低“初中”教育设施的服务规模,社区体育场馆增加“产业”。

据此前媒体报道,2020年7月31日,在深圳发布的关于“商品房”的通知中,取消了商品房用地审批。2021年2月23日,深圳市住建局宣布,在一定条件下,商品公寓、宿舍项目可以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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