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嘉兴:暂停向一个或多个非本地户籍家庭出售住房

  • 2021-03-16 16:05
  • 观点地产网

3月15日,浙江省嘉兴市发布《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

媒体获悉,通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一步加强调控:加强分期销售管理,完善限制购买商品房政策,扩大限制转让商品房实施范围,加强金融监管。

首先,《通知》进一步加强分期销售管理,规定在本市范围内,申请商品房预售(现售)许可证(备案)的项目,每批销售面积以不少于3万平方米的可销售住房为单位申报,期末剩余住房一次性申报;总建筑面积3万平方米,一次性申报。

其次,《通知》进一步完善限购商品房政策,暂停向全市一套或多套住房的非居民家庭出售住房(包括新建商品房和二手房),高端人才除外。

三是《通知》将进一步扩大商品房限制转让的实施范围。自本通知实施之日起,商品房限制转让的实施范围将从嘉兴市区扩大到全市。限制转让时间为购买之日起2年,购买时间以交易合同网上签署时间为准。

四是《通知》,金融监管进一步加强。规定建立土地收购资金来源审核制度,严格执行土地收购自有资金使用规定,招标企业说明土地收购资金来源并做出承诺。明确严格审查购房资金来源,监控消费贷款和个人商业贷款去向,严格防止居民挪用消费贷款和其他贷款购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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