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番禺公开征求关于引进和退出旧改合作企业的意见

  • 2021-04-15 17:59
  • 观点地产网

近日,广州市番禺区旧城改造局于《广州市番禺区旧村庄更新改造合作企业引入及退出指引(修订稿征求意见稿)》发布公开征求意见通知。

根据通知,为进一步推进番禺区旧城改造,规范城中村(含村级工业园区)更新改造过程中合作企业的公开引进和退出行为,市旧城改造局现公开征求相关市场主体、行业协会、商会、群众等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征集期为2021年4月9日至2021年5月9日(共30天)。

媒体了解到,意见稿中包含了在旧村和村级工业园区改造项目中公开引入合作企业,以及合作企业的监管和退出等内容。

其中,旧村改造项目合作企业具备以下条件:申请企业或其直接或间接持股比例超过51%的关联企业具有房地产开发企业二级以上资质;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3年以上;近三年来,建筑面积已完成15万多平方米;房屋建筑面积累计规划核实或竣工验收300万平方米以上;改造范围内建筑面积小于60万平方米的项目,企业总资产不低于200亿元人民币;目前建筑面积大于等于60万平方米,企业总资产不低于300亿元人民币;企业实收注册资本不低于5亿元人民币;企业净资产不得低于50亿元。

在村级工业园区改造项目中,村社用于工业发展的土地面积大于等于150亩的项目,村级工业园区单独改造的项目,由区政府统一公开引入合作企业,而土地面积小于150亩的村级工业园区改造项目,可以由村集体自主引入合作企业。

对合作企业的要求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园区建设、招商引资和运营管理经验、符合项目必须具备的专业技术和公关水平的综合团队;注册资本实缴不低于1亿元人民币;投资文件可以约定为每个村级工业园区改造项目支付不低于5000万元的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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