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海珠区住建局:不允许捆绑或“双合同”加价

  • 2021-04-23 17:51
  • 观点地产网

4月23日,广州市海珠区住建局发布《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

根据媒体的观点,本文件对海珠区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中介机构提出了相关要求。一是合理确定新建商品房备案价格。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根据申报的工程底价、建筑安装成本、合理利润等因素合理确定备案价格。对不接受政府价格指导的,住建部门将不予发放预售许可证或办理交易网上签约备案。

二是进一步规范新建商品房交易行为。所有房地产开发企业必须严格按照政府备案价格要求销售商品房,实行“一房一价”明码标价,不得以捆绑或“双合同”等方式变相涨价;不允许违反规定将商品房出售给不具备购房资格的人,不允许通过变更预售合同或者变更购房人等方式对未交付的商品房进行投机倒把。

第三,进一步规范证券公司的交易行为。房地产中介机构不得配合或协助业主以明显高于市场价格的方式上市,不得配合或协助业主以非正常方式频繁调整上市房地产的售价。

第四,开展房地产市场秩序整顿。海珠区住建局将会同市、区有关部门继续开展房地产市场秩序整顿工作。整治包括无证销售、囤积房产、广告中的升值或投资回报承诺、恶意炒作和通过编造或传播涨价信息、政策变化和雇人制造抢房的虚假借口进行价格欺诈。视情节轻重,我们将采取约谈、取消资格、暂停网上签约、限制交易、扣分或列入严重违法违规承诺名单等措施,并会同有关部门进行行政处罚。

第五,加强行业治理和社会监督。海珠区住建局将与市、区有关部门就商品房项目、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中介等正在销售、即将取得预售证书的项目,举行面谈,进行政策公告和风险警示;同时,建立健全投诉受理制度,完善12345政府热线处理机制,认真查处群众投诉举报和各种媒体曝光的违法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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