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商要为此负责 广州管虚假宣传度房

  • 2021-05-26 11:35
  • 中房报

从炒作学区房到虚假宣传学位房,很多开发企业都有不良记录和受罚历史。它们造成的社会事件和影响不仅恶劣,而且使市政府面临维护稳定的巨大压力。

5月24日,广州市教育局、广州市住建局、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下发了《关于规范房地产配套教育设施广告宣传的意见》通知。

该意见明确规定了以下四种情况,均属于无中生有、夸大事实、信息不全、缺乏信息的宣传。

其实商品房项目没有名校,或者市区教育部门没有在商品房项目中指定相应的学校。但开发企业使用“ 学校”、“ 学校”、“ 学校”等模糊词语进行宣传,误导消费者。

在商品房项目建设过程中,市或区教育部门、开发企业与大型教育集团先签订合作协议,或开发企业与教育集团签订框架协议后,开发企业在宣传中夸大宣传或偷换概念。

房地产开发企业对学位安排等招生政策进行选择性宣传或误导性宣传,导致部分消费者子女因不符合招生政策而无法入学。

部分商品房住宅小区配套教育设施未按土地出让合同和规划要求建设和移交,难以解决附近购房者子女入学问题。但开发企业未提前告知业主,或部分项目配套教育设施招生政策发生变化,但项目公示未作相应调整,或销售现场信息未公示到位,配套教育设施规划建设及地块位置未详细公示。

广州市四大政府部门表示,在销售过程中,监管部门共同执法,规范新建住宅区的促销行为,要求房地产开发企业在房地产销售现场的显著位置如实公布项目配套教育设施建设的相关信息,并明确表示配套教育设施的开放及相关政策以当地教育局公告为准。畅通虚假广告投诉和举报渠道,鼓励消费者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将虚假广告纳入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评估体系……遏制房地产开发企业虚假广告的发生。

学区和学位房的宣传一直是楼市销售的利器,重点中小学的引进成为很多楼盘的最大卖点和最佳效果。

有隐患,开发企业也不是不知道。所以在销售的时候,学位和学区的承诺是不会写进购房合同的,所以可以辩称,房产的广告材料仅供参考。

从法律角度看,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

商品房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属于要约邀请,但出卖人对商品房开发规划范围内的房屋及相关设施所作的说明和承诺有具体确定,并对商品房销售合同的订立和房价的确定产生重大影响的,视为要约。即使说明和承诺未纳入商品房买卖合同,也应视为合同内容。当事人违反合同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问题是,如果买方不保留开发商承诺的明确证据,维护他们的权利势必更加困难。

根据研究回到现实,一线城市和二三线热点城市都面临着同样的情况,就是人口不断流入,适龄学生数量不断增加,学位尤其是好学校的学位非常紧张。比如这次出台政策的广州,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显示,广州过去10年的净流入人口为597万人,居广东省第二位,人口较年轻,导致对学前教育和义务教育的需求旺盛。今年,广州天河、南沙、番禺等行政区相继发布度警。

在广州之前,北京和上海已经开始处理学区房的问题。今年4月22日,北京在新一轮房地产专项整治中提出,要严肃查处炒学区等违法行为。

头条推荐
图文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