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格落实新疆新建社区停车设施比例
- 2021-08-06 11:40
- 中国建设报
新疆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将缓解“停车难”问题、改善城市交通环境纳入城市更新行动、美丽城镇建设行动计划和城市体检考核。今年,自治区计划通过老旧小区改造、新建小区、建设公共停车场、规划市政道路等方式,新建停车位14.2万个,其中已建成6.7万个。
今年以来,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根据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要求,印发了《关于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缓解城市“停车难”问题的通知》号文件,引导各地坚持系统思维,多措并举,全面落实政策,多渠道增加停车位供给,缓解城市“停车难”问题。
自治区已将停车场(库)建设纳入老旧小区改造。根据居民意愿,与小区改造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组织实施,明确了老旧小区改造停车设施建设的具体要求。结合棚户区改造和城市老旧小区改造,区域内各地通过规范分散小区物业管理、整合小区闲置土地等方式,优化整合现有地面空间资源。在保证消防通道和绿地的前提下,适当增加停车泊位,解决城市老旧小区“停车难”的问题。
新建小区严格执行停车设施比例,科学规划停车泊位。物业服务企业进一步完善停车服务,规范小区停车秩序,扩大现有停车资源,增加小区停车容量。在加快公共停车场建设方面,我们通过PPP(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等多种模式吸引社会投资,扎实推进一批城市公共停车场运营建设,促进城市功能优化和品质提升。自治区还充分利用道路资源,合理划定道路停车泊位,合理利用潮汐路段道路资源,缓解城区“停车难”问题。
此外,全区各地充分开发利用地上地下空间,因地制宜推进地下停车场、机械立体停车库等集约化停车设施建设。鼓励开发闲置场所,设置临时停车设施,增加停车位和设施供给。利用停车平台资源,兼顾新能源汽车发展,安装充电桩3万个,有效满足人们对充电设施的需求。
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相关负责人介绍,自治区通过老旧小区改造、新建公共停车场建设、市政道路资源优化整合等措施,推动建立以停车设施配置为基础、街外公共停车设施为补充、街上停车为补充的城市停车体系,全面协调解决城市“停车难”问题。下一步,自治区将采取“一年体检一次、两年考核一次”的方式,加强对各地停车设施建设管理落实情况的监督考核,增加停车泊位供给,满足群众停车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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