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推出楼市新政 加强宅基地供应 完善限售政策

  • 2021-09-06 11:39
  • 观点地产网

9月3日,安徽省芜湖市住建局、网办、发改委、教育局等9部门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从加强住宅用地供应、严格管理房价备案、严格禁止利用学区炒作房价、完善限制商品房销售政策等9个方面推出楼市新政。

据新房产媒体报道,《通知》明确表示,结合芜湖市当前实际,要加大住宅用地储备,优化住宅用地供应结构,重点增加非中心城区住宅用地供应,提高中低价位住宅用地供应比例。

2021年芜湖市住宅用地平均供应量在去年基础上增长30%以上,公布出让面积不少于2850亩。

芜湖市将完善房价地价联动机制。在热点地块土地招标时,会灵活采用“限房价、竞地价”、“限地价,价格最高时转为租赁住房竞争性配置”、“限地价、竞地价回购商品房”、“限地价、竞品质”,确定土地出让中商品房均价等多种方式。

003010指出,要严格执行新建商品房价格备案管理,引导各开发企业合理定价。对不接受政府价格指导的项目,不予办理价格备案。根据市场需求,科学引导分期预售许可节奏,申请预售许可的项目备案后一年内价格不做调整,确保分期预售项目均价保持稳定。

芜湖将加强对学位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确保热点学区严格执行同一住宅用房。6年内小学、3年内中学只招收一名学生(多胞胎、二孩家庭除外)。

芜湖市将精心谋划多种方式结合的入学政策,以教师交流为手段优化教师资源配置,促进基础教育优质资源均衡发展,抑制“学区房”上涨预期。

此外,对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经纪机构、房源信息发布平台、网络媒体等市场主体利用学区炒作房价、利用学区诱导社区业主参与哄抬房价、利用“学区房源”在广告中进行宣传等行为进行了严厉处罚。

芜湖将加强新建商品房预售监管,所有房地产开发企业将建立购房意向登记制度。对于预约登记购房人数超过当期批准预售房屋数30%的新建商品房项目,房地产开发企业将委托当地公证处通过公证、抽签等方式进行销售,预约登记和抽签结果清单将在项目销售现场公示,并报市房地产主管部门备案。

003010指出,要加快住房上市步伐,新建商品住房单套预售要以楼房为主,面积不少于2万平方米。

芜湖市规定,居民摇号购买的新建商品房(本条公布后新购买的商品房以网上签约时间为准)取得产权证3年后方可转让。

非摇号购买的新建商品房继续遵守《通知》(郑武〔2017〕23号)中“居民购买的新建商品房,取得产权证满2年方可转让”的规定,居民购买的二手房,芜湖明确完善保障性租赁住房基本制度,加强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引导多主体投资,多渠道增加租赁住房供给,加快空置公租房周边基础配套设施建设,满足新市民和住房困难群众住房需求。

完善物业服务管理制度,推动全面落实“四个层次”分工,强化属地管理主体责任。加强物业服务市场监管,完善物业服务信用体系,优化物业服务调解机制,多元化解决物业矛盾纠纷。推进智慧物业平台建设,支持物业服务企业向规模化、集约化、品牌化发展,提升物业服务水平。

据了解,本《通知》将自发布之日起实施。芜湖是继合肥之后,安徽省第二个系统出台新楼市政策的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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