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住建局:加强商品房预售专用账户监管
- 2021-09-15 11:44
- 观点地产网
9月14日,东莞市住建局发布《关于加强商品房预售款收存管理的通知》,强调“预售资金”专用账户管理,对不符合要求的暂停拨付监管资金和网上签约。
据媒体了解,公告主要内容如下:
1.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在项目销售现场显眼位置张贴购房款支付提示卡,并标注提示信息“为确保专款专用,维护买卖双方权益,请买受人将商品房预售款存入已登记预售许可证的预售款专用账户”。
二、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将商品房预售的全部资金,包括购房人根据认购协议、合同支付的全部房款(包括定金、首付款、分期付款、全额、按揭贷款等全部预售资金)存入预售专用账户。
3.各房地产开发企业未按规定缴存和使用商品房预售资金的,我局将暂停商品房资金拨付和网上签约监管,并依法依规作出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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