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中介机构不得以学区名义挂牌 二手房不允许涨价

  • 2021-09-26 15:25
  • 观点地产网

近日,沈阳市房产局、沈阳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沈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发布《关于规范房地产销售宣传的通知》。

提出,房产中介机构在二手房中介销售过程中,不得以学区房源名义列出二手房;二手房不得以明显高于市场价格或者政府公布的成交参考价格的价格挂牌;不得组织卖方共同提高报价;不得协助双方签订阴阳合同。

沈阳市房产管理部门将会同市场监管部门、网络信息部门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房地产销售宣传专项整治,依法严肃查处房地产销售宣传中的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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