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持续开展房地产市场秩序整治

  • 2021-09-30 15:26
  • 中国建设报

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8部门关于持续整治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的通知》要求,湖北省迅速行动,全面动员,深入持续开展房地产市场秩序整治。

8月,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会同省发展改革、公安、自然资源、税务、市场监管、银行保险监管、网络信息等部门,出台了《关于持续整治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的通知》0101《物业管理领域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对整顿房地产市场秩序三年行动进行了全面部署,明确了工作目标、整顿重点、职责分工和整顿要求。聚焦物业管理区域人民群众强烈反映的“急难忧急”问题,开展专项整治行动;要从企业管理、房源发布、网上签约备案、资金监管、租金水平、平台建设、联合监管等方面规范住房租赁市场发展,稳定租赁关系。

近日,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布了15家非法房地产开发、房屋租赁、房地产中介和物业服务企业名单。其中,房地产开发企业11家,房屋租赁企业1家,房地产中介机构1家,物业服务企业2家,均为强力震荡。

从企业的具体违法行为来看:

房地产开发方面,湖北东城置业有限公司、大卫湖北置业有限公司挪用售房款,导致项目建设缓慢、延期交房;武汉李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的光谷印象项目延期交付;恩施龙翔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利川历城时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施工;天门恒置业有限公司开发的“中梁资本”项目已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56份,但未按规定及时办理商品房预售合同备案手续。

房屋租赁方面,武汉汤潮公寓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实际办公地址与注册办公地址不一致,存在不同的经营手法,未在房屋租赁监管平台系统备案。

在房地产代理方面,利川博众房地产销售有限公司未经房地产主管部门备案,擅自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

物业服务方面,宜昌市初鑫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在小区景观树被个人砍伐期间,未履行职责,未采取有效措施,未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损害了业主的共同利益;荆州振金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未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内容和标准提供物业服务,小区环境卫生较差,未对公共设施设备进行维护,未对绿化进行定期修剪,未对小区占用业主的公共道路停车收入进行公示。

下一步,湖北省将按照《关于整顿规范住房租赁市场秩序的通知》要求,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坚持问题导向,坚持人民满意标准,持续开展房地产市场整治,重点整治房地产开发、房屋销售、房屋租赁和物业服务等领域的突出问题。这是人民群众强烈反映和社会高度关注的,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努力实现全体人民安居乐业。同时,要进一步完善省级部门横向协调、省市县纵向联动的工作机制,加强联合查处,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和曝光力度,完善相关制度,建立长效机制,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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