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16部门联合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

  • 2021-11-03 11:12
  • 中国建设报

近日,新疆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16部门联合印发意见,明确提出“十四五”期间推进全区装配式建筑发展的工作目标、重点任务、配套政策和保障措施,进一步推动自治区装配式建筑发展。

《意见》提出,自治区“十四五”期间装配式建筑发展目标为:2021年,在自治区确定的14个积极推进地区中,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的15%以上,其他鼓励类地区比例超过10%。2025年,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将达到30%。

“十四五”期间,全区装配式建筑要做好以下六项重点工作:大力推进政府投资的公共建筑、民用建筑和房地产开发项目中的装配式建筑;完善技术标准体系,推广标准化元器件;推动装配式建筑产业发展,加快培育国家和自治区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完善与装配式建筑发展相适应的工程施工组织和质量安全管理体系;完善装配式建筑评估机制,建立装配式建筑统计分析平台和评估专家库;加快专业技术人才培养,鼓励和支持高等院校、职业学校开设装配式建筑相关专业和课程,促进校企合作。

《意见》还提出了税收优惠、金融支持、容积率支持、减免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金融支持、降低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留存比例和预售预付款、支持公积金贷款、优先推荐国家和自治区奖励申报等9项相关优惠支持政策。

在各种保障措施方面,意见是明确的。各地要完善工作机制,加强部门协调,严格落实项目审批、土地供应、施工图审查、招标投标、施工许可证核发、质量监督、竣工验收备案等监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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