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着力消除农村住房安全隐患
- 2021-11-12 11:06
- 中国建设报
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事关群众切身利益,是增强群众幸福感和获得感的重要内容。为扎实做好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贵州省成立省联席会议,各部门按照“谁主管、谁审批、谁使用”的原则,大力推进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截至目前,贵州省共排查农村房屋581万户,第一排安全隐患9521处,已排查房屋9521处。
为确保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有序开展,贵州省印发了《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实施方案》,对工作目标、重点任务、时间节点、部门职责等内容作出了具体要求。此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技术导则(试行)》,组织市、县、乡、村相关责任人员3600余人开展培训,督促各市(州)按照国家农村房屋综合信息平台和全省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技术要求组织专题培训,累计培训学员约2.5万人。
为巩固排查整治成效,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成立9个小组,赴9个市(州)实地核查,采取暗访、入户调查等方式深入村农民,对27个县58个行政村的665套房屋进行核查。同时,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结合“双推进、双提升”“局长包、局长包县”工作,赴遵义市、铜仁市、黔西南等市县调研督导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全面夯实各市(州)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贵州省人民政府发布的《贵州省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管理办法(试行)》号文,明确了各部门的职能和职责,明确建立对外开放、多部门运作的农村宅基地建房联审联办制度,统筹开展农村建房规划选址、行政审批、现场放线、动态检查、质量监督和竣工验收等工作,实行农村建房联审联办“一站式”机制,进一步规范村民建房流程。此外,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八部门联合发布《贵州省农村住房安全保障动态监测管理实施细则》,明确了各部门工作职责和保障办法的具体要求,对全省农村房屋安全实行动态预警监测管理,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整改、及时出售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保障人民群众住房安全。
下一步,贵州省将在全面排查和重点整治的基础上,对已认定为丙类、丁类的危房进行梳理整改,对已整改的进行抽查核实,确保整改到位;对尚未整改的制定整治计划,明确整治时限、措施、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确保2023年底前全面完成整治工作。同时,加快“在建房屋”“灾损报告”“乡村建筑工匠”模块排查录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危房住不了人,人住不了危房”,筑牢农村住房安全底线。加强乡村建筑工匠的培训,规范乡村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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