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无偿收回新家园地产拥有的148亩闲置商住用地

  • 2021-11-19 11:23
  • 观点地产网

11月19日,太原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发布《关于山西新嘉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闲置土地认定情况的公告》。

据媒体了解,山西新佳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地块位于小店区西屋村,东至西屋村土地,南至龙城街,西至山西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北至龙城北街,面积98,719.3平方米(148.08亩),住宅、商业用地,容积率2.5-4.0,容积率10%。

2010年6月3日,山西新佳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竞得上述国有土地使用权,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开工日期为2012年5月18日前,竣工日期为2014年5月18日前。

经太原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立案调查,上述宗地未按合同约定开工建设,《闲置土地调查通知书》已交付山西新佳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根据调查结果及《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53号)第二条规定,上述宗地认定为闲置土地,闲置原因为:企业自身原因造成闲置。

根据《闲置土地处置办法》第十四条的相关规定,太原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拟对上述宗地采取无偿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处置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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