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土地二级市场管理办法正式实施 探索实行预告登记转让制度

  • 2021-12-01 15:39
  • 观点地产网

12月1日,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近日发布《长沙市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二级市场管理办法》,12月1日起施行。

据媒体了解,《办法》共七章四十八条,分别是总则、二级土地市场建设、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建设用地使用权租赁、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交易市场监督管理及附则。

《办法》按照“交易登记”一体化建设的原则,规定交易市场包括线下市场和线上市场,由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二级市场交易大厅和二级市场交易系统组成。

目前,长沙的土地二级市场交易平台“我有地我有地”平台已投入运营。长沙市自然资源交易中心负责全市网上交易平台和信息共享服务系统的开发、运营和管理;由县(市)自然资源和规划主管部门设立的土地交易机构利用全市城乡统一的土地二级市场交易平台系统实现信息交流和共享。

为进一步激活土地市场要素,盘活存量土地,《办法》探索实施了预告登记出让制度:明确了以挂牌、招标、拍卖出让方式取得的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对于未完成开发投资总额的25%,按照“先投资后出让”的原则, 允许交易双方在签订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依法先行登记,待开发投资符合出让条件后再办理房地产转让登记手续。

预告登记权利人可以凭《不动产预告登记证明》等必要材料,向发展改革、自然资源规划、住房和城乡建设、生态环境等部门申请办理建设项目相关申请手续。预告登记后,自可以办理不动产登记之日起3个月内,债权消灭或者未申请登记的,预告登记无效,按有关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办理。

《办法》还开展了划拨土地租金收入年度申报等制度创新。针对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租金收入,实行划拨土地租金收入年度申报制度,进一步规范划拨土地租金市场,共同维护国有划拨土地资源资产权益。

立足长沙市土地二级市场管理的基本现状和实际需求,以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为方向,以促进土地要素顺畅流转为核心,以不动产统一登记为基础,为长沙市土地二级市场交易提供政策支持和操作指引,将进一步激活土地市场要素,提高现有土地特别是园区土地资源的利用效率,促进土地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头条推荐
图文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