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李哲经济适用房样本

  • 2021-12-02 11:16
  • 中国建设报

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南落马营体育公园北侧的上澜公寓二期,是一个利用现有土地的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公寓内有餐厅,人均消费15-25元左右。健身房以每人每天1元钱的价格向居民开放;图书阅览区向居民免费开放;设置了覆盖全公寓的人脸识别系统、智能门锁系统、智能电源系统、无线网络系统等便民服务,餐饮、酒店、零售、物业服务企业安防等行业1400余名农民工在此租房。

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是浙江省推动高质量发展、打造共同富裕示范区、打造“住在浙江”品牌的重要抓手。近年来,浙江省通过加大政府政策支持力度,引导各类市场主体建设大量保障性租赁住房,在一定程度上分阶段解决了部分新市民和青年人的住房困难。

明确范围目标 完成需求评估

目前,浙江省城镇户籍家庭住房问题已基本解决。然而,随着浙江省流动人口的快速增长和住房结构性供给不足,大城市新市民和年轻人仍存在住房困难,“买不起房或租不好房”的现象更加突出。

为做好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浙江省细化部门职责分工,做好住房监测评估工作。省城乡住房协调委员会负责协调推进全省保障性租赁住房工作。省级相关部门根据各自领导职责协调推进工作,强化供需基础明晰,抓紧制定保障性租赁住房发展具体操作办法,协调推进地方保障性租赁住房发展。加强保障性租赁住房城市发展监测评估,根据监测评估结果动态调整保障性租赁住房发展目标指标。

据了解,根据人口规模结构、经济社会发展、产业布局等因素,浙江省已决定在37个市(含11个区市和26个县市)重点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目标城市就业流动人口占全省所有城市就业流动人口总数的95%以上。

经过需求测算,浙江省决定在“十四五”期间建设和筹集120万套保障性租赁住房。同时确定杭州、宁波等12个人口净流入的大城市新增住房供应占比超过30%,其他25个重点发展城市占比超过15%。截至10月底,2021年计划建设筹集的17万套(间)中,已完成17.4万套(间),完成率102.3%。

落实优惠政策 加大支持力度

浙江省在国家提出的各项扶持政策基础上,结合实际情况,在土地、项目审批、金融等方面提出了新的优惠政策。

加大对工业园区的支持力度。工业园区内现有工业项目和用地面积50亩以上的工业园区外A类、B类龙头骨干企业平均每亩效益的现有工业项目,均可用于配套建设行政办公、生活服务设施。项目总用地面积占比上限由7%提高至15%,建筑面积上限相应提高至30%。同时,工业用地容积率和建筑密度如有调整,经综合评估后可按程序办理相关项目审批手续。

建立联合项目评审、网上审批和联动机制。成立以政府领导为组长的保障性租赁住房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健全部门联合审查机制,明确项目审批操作指引。组织住房、城乡建设、发展改革等相关部门,共同审查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建设、分配和运营管理方案,颁发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证书。取得项目证书后,相关部门通过网上审批监管平台办理项目立项和用地手续。同时,完善项目联动机制。落实项目税费、生活水电价格等优惠政策。通过数字化赋能,借助保障性租赁住房管理服务平台,将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的信息共享给财政、税务、电力、金融等相关部门。及时,以便于项目第一时间享受相关优惠政策。

严格监督管理 确保公平善用

经济适用房规模大、政策属性强,涉及利益相关者众多,需要相关部门严格监督管理,确保租赁住房公平、良好使用。

一是在项目准入方面,将符合条件的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纳入保障性租赁住房规范管理,将迅速形成规模效应。未纳入保障性租赁住房规范管理的新开工建设项目,不享受保障性租赁住房相关扶持政策。

二是在施工管理方面,加强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出租屋提供简单环保的基础装修,配备必要的生活设施,具备入住条件。

三是在租赁管理方面,按照“全省统一建设、分级部署、省级管理决策、市级业务运行”的原则,建立健全保障性租赁住房管理服务平台,加强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申请、认定、建设、租赁、运营管理全过程管理。完善信用管理体系,建立健全守信联合激励机制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

四是在权属管理方面,确认项目整体权属,不允许分割登记、转让或抵押、挂牌或变相出售。严禁以保障性租赁住房名义非法经营或骗取优惠政策。符合条件的项目涉及整体转让的,必须经市人民政府审查批准。出让后,原保障性租赁住房性质不变,土地用途和征地方式不变。

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是浙江省当前和未来的目标。未来,浙江省将把保障性租赁住房作为“住在浙江”品牌的标志性成果,夯实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住”保障,为完善住房保障体系、解决大城市住房突出问题提供浙江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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