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住建厅:常住人口300万以上的城市 不能新建500米以上的建筑

  • 2021-12-28 11:14
  • 观点地产网

近日,四川省住建厅与四川省消防救援总队在联合发布《关于加强超高层建筑规划建设管理的通知》

新媒体了解到,《通知》显然需要严格控制新建建筑的高度。四川省市区常住人口300万以下的城市,不允许建设250米以上超高层建筑,严格限制建设150米以上超高层建筑。确需修建150米以上超高层建筑的,应当经市人民政府批准,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审查后,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备案。

另据了解,四川省城区常住人口300万以上的城市,不允许新建500米以上超高层建筑,严格限制250米以上超高层建筑建设。确需新建250米以上超高层建筑的,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抗震防火专项论证审查通过后,由市人民政府审批,并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备案。

此外,《通知》提出加强超高层建筑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价;加强超高层建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防止城市热岛效应加剧。超高层建筑的防灾避难场所应就近集中布置,人均面积不低于1.5平方米。加强超高层建筑节能管理,标准楼层平面利用率一般不低于80%,绿色建筑等级不低于三星级标准;各地要严格执行政府投资有关规定,一般不批准使用公共资金投资建设超高层建筑,严格控制城镇常住人口300万以下城市国有企事业单位投资建设150米以上超高层建筑,严格控制城镇常住人口300万以上城市国有企事业单位投资建设250米以上超高层建筑。

《通知》也特别明确,各地要建立健全超高层建筑运维管理机制,引导超高层建筑业主或其委托管理单位建立超高层建筑运维平台,接入物联网城市消防远程监控系统,与城市运维管理服务平台对接。如果条件允许,超高层建筑业主或其委托管理单位应充分利用超高层建筑信息模型(BIM),完善运维平台,加强与城市信息模型(CIM)基础平台的对接。

同时,对于新建超高层建筑,四川明确实行超高层建筑决策终身负责制,新建超高层建筑按《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作为重大公共建设项目上报市委、市政府审批,责任追究终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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