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2021年集中供地收官:宅基地供应85宗 总成交额1900亿元
- 2021-12-28 11:19
- 观点地产网
2021年最后一个星期一在随着北京第三批集中供地现场招标的结束,今年北京集中供地正式结束。
该批次供应的宅基地,密云、延庆、朝阳、丰台、房山各1处,朝阳劲松1处,东坝3处,官庄1处,门头沟2处。供应房源12套,成交10笔,建筑面积90.98万平方米,成交总价277.25亿元。
朝阳官庄GZGJC-02地块在第二批集中供地中拍卖。这次因为没有报价,再次拍卖。丰台区王佐镇青龙湖C地块因参与竞买的企业经核实不具备房地产开发资质,不符合竞买资格,被拍卖。
北京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北京京投置业有限公司联合体以底价175.3亿元竞得朝阳东坝三宗地块,成为本次拍卖的最大赢家。
之前备受关注的太阳宫地块并未出现在第三批集中供地名单中,但有市场消息称将于2022年挂牌出让。
中建、龙湖再碰面
新媒体网站了解到,27日拍卖的房山区陈宫街FS00-0111-0017、0019地块,吸引了三家公司报名。钟健智迪、龙湖、金茂都报名参加了,但在招标现场,金茂没有报“跟你跑”。
经过中建置地与龙湖20多轮“拉式”报价竞争,中建置地置业有限公司最终以18.63亿元的限价、15%的溢价率中标。
公开资料显示,中建置地置业有限公司为中建一局(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在北京市第二批集中供地中,中建一局以14.6亿元竞得房山区陈宫街FS00-0111-0018地块。
当时与中建一局争夺陈宫街FS00-0111-0018地块的企业中,也有龙湖。
当时共有4家房企和财团参与报价:中建一局、“北辰龙湖建设工程”联合体、中铁置业、“金鹿首开”联合体。与这次不同的是,仅经过5轮标语牌,中建一局就以8.15%的溢价率拿下了地块。
在27日上午的现场竞价中,龙湖与钟健智能展开了近一个小时的拉锯战。在此期间,虽然钟健智迪在“三音报价”环节的最后时刻多次举标语牌,但随着地块成交价格逐渐被推高至最高限价,双方报价节奏明显加快,最终钟健智迪成功中标。
从地图上看,新媒体了解到,距离房山陈宫街FS00-0111-0017、0019地块约6公里,该地块为2018年开盘的龙湖京房山天街。距离地块不到3公里,是今年9月投入运营的龙湖北京西月天街所在地。
供地收官
不同于南方城市拍卖市场的火爆,比如上海全年集中供地、杭州第三批24场拍卖、深圳只有一场拍卖,市场普遍认为北京全年集中供地更冷。
2021年,北京三批集中供地分别于5月、10月、12月结束。全年共投放住宅用地85块。供地数量同比增长一倍多,供地面积增长78.4%,是2018年以来近四年供地最高的一年。
同时,2021年北京市集中供地共出让涉及宅基地57宗,其中第一批出让30宗,总成交额1109.71亿元;第二批成交17笔,总成交额513.4亿元;第三批成交10笔,成交总额277.25亿元。全年总成交额1900.36亿元,也是今年最高。
资料来源:公共信息
北京链家研究院院长高远表示:“企业招标中设定的资质要求,使得开发企业在获取土地时,既需要资金,也需要资质。在成本高、利润低、限制多的因素下,企业收购土地往往比较谨慎,北京土地市场的征地企业主要是央企和地方国企。”
也有分析人士认为,从综合全年业绩来看,北京第一批集中供热偏高,原因之一是部分房企有补仓需求。显然,这一需求在第一批集中供地中得到了极大满足,30套挂牌房源没有一级拍卖。事实上,在接下来的两批集中供地中,市场热度越来越冷。
2022年,一批土拍不会太激烈,市场信心需要时间恢复。
项目入市
今年第一批集中供地的部分宅基地项目已经入市。
在5月第一批集中供地中,融创拿下北京海淀树村南北两块地,成为一院,10月29日,房子通过抽签方式选定。11月,该项目在线签约190家。
套,以8.96万/平方米的均价实现销售金额33.52亿元。北京城建、阳光城联合体在第一批集中供地中竞得的北京城市副中心0302街区FZX-0302-6004、6002地块,溢价率25%。该住宅项目名为国誉未来悦,11月13日首开,当日销售超10亿元。
11月,北京新建住宅网签11019套,环比增加64.4%,创年内新建住宅网签新高;商品房新增供应7935套,环比增加50%,同比下降4%。
北京土地市场与房地产市场不可分割,具有相同的周期性。随着本轮集中供地中“现房销售”等要求的进一步落实,未来新房供应也将趋于“稳健”。
同时,地块配建的保障性住房也将逐步入市。据观点新媒体了解,通过集中供地配建方式,今年北京全市共成交配建公租房、保障性租赁住房地块25宗,配建建筑规模46万平方米、可提供房源约5700套。
又于12月27日,北京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发改委、市规划自然资源委、市财政局四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本市新供住宅项目配建公租房、保障性租赁住房工作的通知》。
通知指出,各区新供商品住房、安置房(不含“三定三限”)等产权型住宅建设项目,每年应按照新供住宅项目建筑面积的一定比例,配建公租房、保障性租赁住房及相应机动车停车位。
配建住房应与项目其他住房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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